易燃易爆品有哪些?具體如下:
1天然氣
使用燃氣時,要注意保持室內(nèi)外的良好通風,有人照看。停用燃氣時,要關(guān)閉所有的燃氣開關(guān)。經(jīng)常檢查連接灶具的橡膠管兩端管卡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膠管老化應立即更換。
2化妝品
香水、指甲油遠離太陽光直射,一些液體化妝品中含有醇類、酯類等有機溶劑,這些成分都有易燃的特性。
3花露水、殺蟲劑
花露水由酒精、水和各種香精成分按不同濃度配制而成。其中一瓶花露水的酒精濃度可達70%-75%,相當于一瓶75度的白酒。燃點極低,含量超過60%遇到明火就容易燃燒。
4電視機
電視機連續(xù)收看時間不能太長,收看時間太長,會影響其散熱,溫度過高很容易引發(fā)起火爆炸,夏季尤其要注意。
5洗衣機
洗衣機內(nèi)的電機不是防爆的,各種零件在運轉(zhuǎn)時因摩擦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從而起火爆炸。
易燃易爆物品,顧名思義,是指在受熱、摩擦、震動、遇潮、化學反應等情況下發(fā)生燃燒、等惡性事故的化學物品。其雖危險,卻涵蓋了生產(chǎn)生活中的許多領(lǐng)域,如化肥、農(nóng)藥、藥品、試劑等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包括民用物品和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燒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爆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劑;毒害品、腐蝕品中部分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品特性
1.易燃燒
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品名表》中列舉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超過半數(shù)是易燃氣體,易燃氣體的主要危險特性就是易燃易爆,處于燃燒濃度范圍之內(nèi)的易燃氣體,遇著火源都能著火或,有的甚至只需極微小能量就可燃爆。易燃氣體與易燃液體、固體相比,更容易燃燒,且燃燒速度快,一燃即盡。簡單成分組成的氣體比復雜成分組成的氣體易燃、燃速快、火焰溫度高、著火危險性大。氫氣、一氧化碳、甲烷的極限的范圍分別為:4.1%~74.2%、12.5%~74%、5.3%~15%。同時,由于充裝容器為壓力容器,受熱或在火場上受熱輻射時還易發(fā)生物理性。
易燃易爆物品指因其化學性質(zhì)而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物品。
易燃物品主要包括:
(1)易燃固體,如硫磺等;
(2)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松節(jié)油、油漆等;
(3)易燃氣體,如液化石油等;
(4)自燃物品,如黃磷、油紙、油布及其制品等;
(5)遇水燃燒物品,如金屬鈉、鋁粉等;
(6)氧化劑和過氧化物等。易爆物品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yè)的火藥、炸藥、彈藥、火工產(chǎn)品、核能物資等等。
民用爆炸物品主要有三類:
(1)爆破器材,包括:各類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純導爆系統(tǒng)、起爆藥以及巖石、混凝土爆破劑等;
(2)黑火藥、煙火劑、民用信號彈和煙花爆竹;
(3)公安部門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民用爆炸物品。
1.容易燃燒
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品名表》中列舉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超過半數(shù)是易燃氣體,易燃氣體的主要危險特性就是易燃易爆,處于燃燒濃度范圍之內(nèi)的易燃氣體,遇著火源都能著火或,有的甚至只需極微小能量就可燃爆。易燃氣體與易燃液體、固體相比,更容易燃燒,且燃燒速度快,一燃即盡。簡單成分組成的氣體比復雜成分組成的氣體易燃、燃速快、火焰溫度高、著火危險性大。
2.擴散性快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由于氣體的分子間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擴散,能自發(fā)地充滿任何容器。氣體的擴散性受比重影響:比空氣輕的氣體在空氣中可以無限制地擴散,易與空氣形成性混合物;比空氣重的氣體擴散后,往往聚集在地表、溝渠、隧道、廠房死角等處,長時間不散,遇著火源發(fā)生燃燒。
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jīng)批準嚴禁入內(nèi)。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jiān)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設備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zhì)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明顯標志。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余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chǎn)品名稱、規(guī)格、牌號、質(zhì)量、數(shù)量、查清危險性質(zhì)。遇有包裝不良、質(zhì)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
1、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專用儲存柜內(nèi),并設專人管理,不得隨意 亂放。
2、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柜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儲存柜必須與工作區(qū)、生活區(qū)有適當?shù)拈g隔。
(2)儲存柜應當符合安全、防火規(guī)定,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并根 據(jù)物品的性質(zhì)和不同的儲存方法設置相應的防爆、防火、滅火等安全 設施。
(3)儲存室柜必須采用封閉、防爆或其他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電燈開關(guān)應該安裝在庫房外面。
3、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不得過高、過密。 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化學危險品,不得潮濕、低溫和高溫處存放。
4、易燃易爆物品儲存柜應該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車站、碼頭、機場等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車、火車、地鐵、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攜帶的易燃易爆品包含以下幾大類:
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zhì)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y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及其專用容器。
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及其專用容器。
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fā)泡劑H等。
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
5.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1、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必須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的車輛不得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業(yè)務。
2、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主管部門或單位的證明、車輛年檢證、駕駛員證、押運員證;
(二)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三)有經(jīng)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
3、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不得裝運;
(二)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
(三)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船舶,須徹底清掃沖洗干凈,才能繼續(xù)裝填其他危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