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服務證的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y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于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準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y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咨詢、培訓,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jié)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xù)。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系,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出生醫(y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衛(wèi)基婦發(fā)[2001]45號)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jiān)護人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xù)。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y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xù)。
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時間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yǎng)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流程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后,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并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對《生育服務證》統(tǒng)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后,交由當事人保存。
特殊情況:對于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qū)(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發(fā)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時間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周歲以上)并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yǎng)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的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y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于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準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y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咨詢、培訓,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jié)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xù)。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系,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出生醫(y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衛(wèi)基婦發(fā)[2001]45號)規(guī)定:三、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jiān)護人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xù)。四、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y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xù)。
計劃生育服務證補辦方法
拿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或者上戶口的時候,拿戶口本和寶寶的醫(yī)學出生證明(寶寶出生的醫(yī)院會出具相關手續(xù)并告訴你如何辦理)去派出所辦理(小孩出生一個月以內,一個月后要雙方居委會證明等)。
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的程序和所需證件是
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育齡夫婦,持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女方免冠一寸近照兩張,有單位的由單位開具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加具意見,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及鎮(zhèn)(街道)人口計生辦填寫登記表后領取。
持《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對象,若要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懷孕三個月至生育前持《計劃生育服務證》和孕檢證明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及鎮(zhèn)(街道)人口計生辦理第一胎生育登記。若現需辦理第一胎生育登記但仍未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對象,也可以同時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及第一胎生育登記手續(xù)。
計劃生育服務證說白了就是過去常說的準生證,是寶寶降臨之前的“身份證”!沒有它,就不算合法孕育寶寶。
不過它比準生證人性化,體現了服務于廣大育齡婦女的指導思想,也存在比準生證更廣闊的用途。這個證集合了準生、查環(huán)等功能,可謂一證多用。
已婚婦女懷孕后,在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以及找工作等時候,都會需要用到這個《計劃生育服務證》。現只有極少數落后地區(qū)因為官僚機構組織繁雜而存在將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分開的現象,大多數地方均已廢除準生證。
《生育服務證》和《再生一胎生育證》的有效期為一年零六個月。有效期內未生育的,應當在有效期期滿之前到原發(fā)證部門辦理延期手續(xù),延長期限視申請延期孕婦的預產期適當延長確定;對尚未懷孕的延長期限定為一年零六個月。一次辦證可延期多次。辦理《生育服務證》的延期手續(xù)必須以現行《條例》 的有關規(guī)定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