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學校供應的學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經檢測合格后恢復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時試喝,以確保學生飲用安全。
近日,安徽宿州市蕭縣教體局下發(fā)通知稱,因部分學校供應的學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經檢測合格后恢復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時試喝,以確保學生飲用安全?!鞍嘀魅魏葔牧苏φ??”這個通知引發(fā)網友質疑,認為與其讓老師承擔風險,不如嚴格把控進貨渠道,確保牛奶質量。昨日下午,蕭縣網宣辦官微發(fā)布通報稱,班主任試喝制度目的在于增強班主任責任心,并無讓班主任承擔安全風險的意圖,目前該項工作并未執(zhí)行,已及時撤銷通知決定,已停止學生牛奶的供應。
確保學生喝奶安全,無可非議,但是,不能為了確保學生喝奶安全,就讓班主任去試喝,這不是把班主任當做實驗的“小白鼠”嗎?為保學生喝奶安全就讓班主任做“小白鼠”,這是顯而易見的懶政。
保證學生喝奶安全,一是要選擇有資質的廠家,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三是要建立嚴肅的責任追究機制。只有讓學生喝奶走在健康、完善、法治的軌道上,才是王道。
讓班主任試喝牛奶,有諸多問題。首先是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班主任教師作為公民和勞動者,其人格尊嚴和生命健康權不容侵犯。其次,涉嫌推卸責任。當學生食物出現(xiàn)問題時,首先奶品供應商應當承擔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因學校采購問題導致學生身體健康受損,學校等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教育局等教育行政機關也應承擔相應的行政管理責任?,F(xiàn)在,各級機關把責任推給班主任,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相關負責人稱,班主任試喝制度出臺是借鑒外地經驗,“通過開會、查資料,看到其他地區(qū)都是用班主任試喝制度來保證學生奶安全。外地有先例,并且實施的很好、可靠,所以就引用了。”不管是先例也好,創(chuàng)新也好,這種做法都不妥當。抓學生的喝奶安全,關鍵是要抓質量保證,這才是牛鼻子。抓住班主任的責任擔當不撒手,表面冠冕堂皇,實際是掩飾真正的責任人,是給班主任老師增加額外的負擔。
在學校工作中,我們不能什么事都壓在班主任老師身上,班主任老師也有自己的工作與生活,班主任老師不是萬金油,我們應該更多的為班主任分擔責任,才能更好的讓班主任做好自己的份內工作,專心致志的幫助學生健康成長。別給班主任添麻煩,別折騰班主任應該是我們學校教育工作最基本的底線。
校園食品安全關系到每個學生的身體健康,近年來學生食物中毒的案例屢被曝出,特別是中小學校周邊的小食攤、小賣部的食品安全及衛(wèi)生狀況成為擔憂的焦點,要真正凈化校園周邊食品衛(wèi)生環(huán)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需要相關職能部門的齊抓共管,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面請看以下佰佰安全網為您帶來的安全科普知識,希望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
責任編輯:武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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