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一起出去旅游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然而,小崔的同事們都沒有想到,因為一次旅游,小崔竟然溺水身亡,幾名與他一起出游的同事不但同時遇險,也都成了被告。
法院一審判決與小崔同游的同事每人賠償3.5萬元后,他們提出了上訴。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此案。
同事旅游一人溺亡
2015年8月,小崔和同事們商量,決定去浙江的一個小島旅游,一行8人一起定了船票、住宿的地方。到了約定的那天,8個人會合一起乘船去小島。中午時分到達小島,他們到事先預(yù)定的民宿入住并用餐,之后就開始在附近游玩。
小崔他們游玩的一處沙灘并不對外開放,是一個不對外售門票、沒有管理員,也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的沙灘。沙灘的前方就是大海,后方有防護堤壩,左側(cè)就是碼頭。
根據(jù)小崔等人入住的民宿老板回憶,當時小崔一行人要去沙灘上玩,他們沒有穿戴任何救生設(shè)備,老板就提醒他們,沙灘那邊不能游泳,但是他們說沒關(guān)系。老板只好再提醒他們,不要到碼頭兩邊玩,最多到中間一點的位置踏踏水,也不要走得太外面。
誰知,大約20分鐘后,老板的妻子就急匆匆地告訴老板,游客們出事了。老板立刻跑出去看,發(fā)現(xiàn)小崔和他的同事們在海里,看上去不大對勁,已經(jīng)有三四個人前去營救。老板馬上讓身邊的人報警,隨后自己也跳入海中加入了營救的隊伍。
“好不容易把幾個游客救上來,但他們的同事說還少了一個人,海面上也看不到人了?!崩习寤貞?,“后來派了潛水員去找,到下午3點多才把最后一個游客找到,不過他已經(jīng)死了?!?
這名溺水死亡的游客就是小崔。
父母傷心索賠52萬
小崔遭遇意外,最痛心疾首的就是他的父母,在料理完小崔的后事后,他們將與小崔一起旅游的吳某等7人一起告上了法庭。
小崔的父母認為,是吳某等人召集組織小崔參加旅游活動,應(yīng)盡到安全管理義務(wù),但吳某等人組織安排小崔到非開放性沙灘游泳,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具有主觀過錯,且在意外發(fā)生后沒有盡到必要的救助義務(wù),應(yīng)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請求判令吳某等人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2萬余元。
面對小崔父母的控訴,吳某等7人是拒絕的。
在一審中,他們辯稱,小崔和他們是自由組合外出旅游,沒有人對小崔進行邀請和組織,在沙灘也沒有人組織安排小崔下海游泳。后來他們共同遇險,經(jīng)自救、互救以及當?shù)貪O民救援,7人獲救,小崔不幸身亡。在此意外事故中,8人所受風險相同,僅造成的后果不同,他們與小崔的死亡沒有關(guān)系。
明知風險仍舊下海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崔和吳某等同事到小島旅游是他們共同商定、自愿參與、費用預(yù)付且均攤自理的自發(fā)性外出旅游活動,沒有證據(jù)證明該活動存在組織者。另外,當時小崔和吳某等人在海上共同遇險,不能苛求吳某等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有效履行必要的救助義務(wù)。
法院認為,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yīng)當高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案件中,小崔和吳某等8人明知到涉案沙灘游玩、下海游泳是不規(guī)范的旅游活動,有高度的人身安全風險,仍然在沒有任何救生設(shè)備、互不知道他人是否會游泳、部分人員已經(jīng)飲酒的情況下下海游泳,最終導(dǎo)致了多人不同程度遇險,8人對事故的發(fā)生都具有嚴重的主觀過錯。
在涉案事故中,雖然游泳行為本身是各人獨立實施完成的行為,但游泳活動是8人共同參與的團隊活動,屬于整體性旅游行為的組成部分,正是由于共同參與游泳才造成了共同遇險的后果,所以游泳活動與事故發(fā)生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guān)系。吳某等7人應(yīng)當對小崔溺水遇險后的死亡后果承擔相應(yīng)的侵權(quán)責任。
不過,正常成年人對自己的生命健康負有最高的安全注意義務(wù)。小崔嚴重疏于自我安全保護,他下海游泳的重大過錯行為是造成死亡后果直接的、根本的原因,由此可以減輕7人的侵權(quán)責任。
據(jù)此,法院一審判決吳某等7人每人分別賠償小崔父母3.5萬元。
二審判決每人賠3.5萬
一審判決后,吳某等7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駁回小崔父母的訴訟請求。
一中院經(jīng)審查后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無誤。小崔等人參加旅游,雖沒有人作為組織者對旅游活動進行組織安排,但不影響8人是作為一個團隊共同旅游的事實。在由多人參加的集體外出旅游等民間自發(fā)性活動中,各參加者之間應(yīng)當倡導(dǎo)關(guān)懷、安全等精神,互相關(guān)心、互幫互助,互相提醒、自覺抵制參加具有高度人身危險性的不規(guī)范、不合法的旅游活動,以使自己以及其他參加者避免遭受人身、財產(chǎn)損害風險。
在飯店老板告知沙灘不對外開放的情況下,8人沒有相互提醒可能的危險,反而共同下海游玩,最終導(dǎo)致慘劇的發(fā)生。一審法院認定吳某等人承擔較小比例的賠償責任,從而酌定他們每人分別賠償小崔父母3.5萬元,賠償數(shù)額尚屬合理。
綜上,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吳某等7人上訴,維持原判。
溺水急救常識
1、將傷員抬出水面后,應(yīng)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內(nèi)的水、泥及污物,用紗布(手帕)裹著手指將傷員舌頭拉出口外,解開衣扣、領(lǐng)口,以保持呼吸道通暢,然后抱起傷員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頭下垂進行倒水?;蛘弑饌麊T雙腿,將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積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將傷員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頭部下垂,并用手平壓背部進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應(yīng)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對口吹氣為最佳。急救者位于傷員一側(cè),托起傷員下頜,捏住傷員鼻孔,深吸一口氣后,往傷員嘴里緩緩吹氣,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時,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壓其胸部以助呼氣。反復(fù)并有節(jié)律地(每分鐘吹16~20次)進行,直至恢復(fù)呼吸為止。
3、心跳停止者應(yīng)先進行胸外心臟按摩。讓傷員仰臥,背部墊一塊硬板,頭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傷員一側(cè),面對傷員,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體重量緩緩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將胸骨壓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離開胸骨)使胸骨復(fù)原,反復(fù)有節(jié)律地(每分鐘60~80次)進行,直到心跳恢復(fù)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