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8年期間,萬某武、胡某兩男子在無衛(wèi)生許可證及生產經(jīng)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南昌青山湖區(qū)羅家鎮(zhèn)某村民房中添加山梨酸、亞硝酸鹽加工、制作醬鴨、鴨頭、鴨舌、鴨掌、臘肉等食品并銷往多處商行。
2018年5月10日,該加工、制作場被公安機關查處。經(jīng)南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測,抽樣醬鴨、鴨頭、鴨舌、鴨掌、臘肉等八個品種的食品中山梨酸含量,均嚴重超出國家標準;醬鴨、鴨頭、鴨舌、鴨掌等五個品種的食品中亞硝酸鹽含量,均嚴重超出國家標準。
經(jīng)審理查明后,青山湖檢察院向青山湖法院提起公訴。目前兩名男子被判決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八萬元;另一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八萬元。
根據(jù)國家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相關規(guī)定,亞硝酸鹽可以作為防腐劑在肉類制品中使用,但最大的使用量規(guī)定為0.15克/千克,只要符合這個標準,亞硝酸鹽在作為食品添加劑時是安全的。但是大部分普通餐館做不到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普通餐館或肉類制造小工坊在使用亞硝酸鹽時,很難保證不超量,餐飲業(yè)使用亞硝酸鹽成為一大安全隱患。
12月26日,武漢黃陂區(qū)三名兒童吃了亞硝酸鹽超標的問題雞肉,出現(xiàn)呼吸困難、胸悶等癥狀,所幸搶救后脫離生命危險。據(jù)孩子家長交代,當天給孩子做生日宴,從附近的百貨商場買了雞柳、雞翅等半加工食品。孩子們吃完飯后不到半小時,就出現(xiàn)頭暈、呼吸不暢并嘔吐的癥狀,在緊急送往醫(yī)院搶救后病情好轉。黃陂區(qū)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對雞肉樣品以及嘔吐物做了檢測,證實亞硝酸鹽含量超標,目前黃陂警方接入調查。
亞硝酸鹽外觀類似食鹽,但它是一種有毒物質,亞硝酸鹽能使人體血液失去攜氧能力,只要攝入0.3g亞硝酸鹽,就會發(fā)生中毒現(xiàn)象,對于一個體重60千克的成人來說,僅僅1.32克的亞硝酸鹽就可致其死亡。
食品行業(yè)利用亞硝酸鹽改善肉類外觀和口感,由于用量超標而引起的中毒事件頻頻發(fā)生。正常煮熟的肉類應該是白色或者淡褐色的,而亞硝酸鹽能將肉類中的血紅素產生變化,在煮熟后呈粉紅色,口感也更嫩,并且添加了亞硝酸鹽后的肉類能延長保存期限,成為餐飲后廚常用的添加劑。
責任編輯:聶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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