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些學生參加考試無法通過想走“捷徑”,請輔導班的老師找其他學生來幫忙替考,西青區(qū)檢察院對一起涉案人數(shù)達16人的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案提起公訴。
有學生擔心參加考試無法通過想走“捷徑”,便請輔導班的老師找其他學生來幫忙替考,結果老師和學生都觸犯了刑法。日前,西青區(qū)檢察院對一起涉案人數(shù)達16人的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案提起公訴。
犯罪嫌疑人衣某某系一家教育培訓機構負責人,該機構主要針對成人教育類的學生進行培訓及指導,本可以通過提高教學質量來提高學生的考試通過率,但衣某某卻為意圖走“捷徑”的學生提供便利,當考生洪某某、王某某等人想找“槍手”代替他們去考試時,衣某某沒有阻止,反而通過自己的資源尋找與被替考學生相貌相似的替考人員,并從中收取報酬。
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衣某某等7人組織魯某某等人代替洪某某、王某某等人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2017年10月21日被當場抓獲。此案涉案人數(shù)眾多,其中有9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在校學生,有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更有兩名犯罪嫌疑人面臨畢業(yè)答辯。該起案件不僅對公平競爭的考試環(huán)境造成破壞,也影響了國家學歷認證的權威性,更是毀掉了多名在校大學生的前途。
檢察官提示:國家各項統(tǒng)一考試具有其嚴肅性,任何人員和機構都不得破壞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等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設,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向他人非法出售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相關考試的都已構成犯罪。相關考生和在校大學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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