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重慶警方獲悉,日前,在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下,重慶市公安機關會同甘肅、新疆、浙江、湖北等省區(qū)市公安機關偵破部督“8.06”特大制售假酒案,查扣銷毀巨量品牌假酒包材,斬斷上百條制售假酒犯罪鏈條。
記者今日從重慶警方獲悉,日前,在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下,重慶市公安機關會同甘肅、新疆、浙江、湖北等省區(qū)市公安機關偵破部督“8.06”特大制售假酒案,查扣銷毀巨量品牌假酒包材,斬斷上百條制售假酒犯罪鏈條。
2017年8月,根據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組織江北區(qū)公安分局成立“8.06”專案組,集中力量偵辦特大制售假酒案。
2018年10月起,涉案20余省區(qū)市多波次開展收網行動,一舉破獲案件。行動中,重慶主戰(zhàn)場抓獲犯罪嫌疑人76名,打掉犯罪團伙5個,搗毀生產倉儲窩點21處,查扣假冒品牌白酒酒瓶100萬余支,查扣假冒商標標識110萬余枚。甘肅、浙江、新疆等地公安機關也戰(zhàn)果豐碩。
經查,近年來,重慶籍犯罪嫌疑人李某釗、劉某春等為首的5個犯罪團伙,注冊正規(guī)商貿公司、玻璃廠和廣告印花公司,以合法身份掩蓋非法經營,大量制售假冒“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等品牌白酒酒瓶、瓶蓋、商標標識,通過物流銷往全國18個省、市(自治區(qū))。分布在各地的眾多不法分子利用上述包材生產成品品牌假酒,銷往全國各地。據統(tǒng)計,5個犯罪團伙累計銷售假酒包材200余萬套,市場價值估算約20億元。
警方查明,玻璃廠生產酒瓶、酒杯,成本2元∕套,售給中游假酒灌裝商達15元∕套,利潤高達6.5倍。為追求非法暴利,不法分子不惜鋌而走險,犯罪嫌疑人李某釗曾兩次分別被四川、重慶警方處理。為追求更多利潤,犯罪嫌疑人還投資建廠,利用各類專門“模具”,以流水線方式大規(guī)模生產酒瓶。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嫌疑人購買多張電話卡,不時變換號碼和聯(lián)系地址,郵寄貨物也采取留假名、假地址的方式。
據了解,警方查獲的假冒“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劍南春”等多個品牌酒瓶數(shù)量多達100萬余瓶,足夠裝滿100輛普通貨車。其中,查獲的假冒“茅臺”酒瓶數(shù)量,為貴州茅臺酒廠建廠來公安機關單次破獲案件查獲數(shù)之最。
佰佰安全網提醒,消費者購買酒類產品,要看包裝質量是否合格,酒質是否有異常渾濁沉淀,看酒瓶瓶蓋是否有陳舊、斷裂等痕跡,核對產品型號規(guī)格、批號等信息是否與賣家提供的進貨酒類隨附單記錄一致,同時注意索取票據。
責任編輯: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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