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爆水槽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設,日常管理責任到人,實行掛牌管理,隔爆水槽的說明牌要標明安設地點、水槽類型、棚區(qū)長度、巷道斷面、水袋數(shù)量、水袋容量、設計水量、實際水量、管理單位、管理人員。
2、水袋邊緣與巷壁、支架、頂板(梁)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0.1 m,水袋距頂板(梁)的距離不大于1.0m。
3、水袋之間的間隙與水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得大1.5m,禁超1.8m,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間的最小間隙不小于0.1m,最大間隙不大于1.2m。
4、水槽安設在巷道頂部,水袋采取橫向吊掛式布置,水槽距巷道軌面不小于1.8m,水槽應保持同一高度。
5、水槽排間距離為1.2~3.0m,每組隔爆水槽安裝不少于10棚,每排安裝水袋4袋(每棚水袋的數(shù)量,可根據(jù)巷道斷面大小選擇安裝,如果每棚選擇安裝2個或3個水袋,必須增加水槽數(shù)量,以保證水袋總數(shù)不少于40個,用水量不少于規(guī)定),吊掛水袋,掛勾位置要對正,相向布置;掛鉤用8號鐵絲或鋼絲握,拉絲用油絲繩或廢舊鋼絲繩,掛勾角度為60±5度,彎勾25mm。
隔爆水槽是一種為預防煤塵爆炸控制煤塵爆炸災害擴大,隔絕煤炸傳播阻止可燃氣體、煤塵爆炸傳播的盛水的倒梯形脆性塑料槽。
1、主要隔爆棚設置地點為:
a、礦井兩翼井筒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b、相鄰兩采區(qū)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的回風巷道;
c、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2、輔助隔爆棚的設置地點為:
a、采媒工作面的進風、回風巷道
b、采區(qū)內(nèi)的煤和半煤巖掘巷道
c、采用獨立通風并有媒塵爆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隔爆水槽價格是35-80元,具有制冷速度快、噪音低等優(yōu)點,具有過熱,過電流多重保護裝置,微機智能溫控、溫度穩(wěn)定及易操作性好、上下限溫度超溫報警、PID自動控制,采用雙窗口紅、綠兩種顏色,上窗口測量值紅色,下窗口設定值綠色,LED顯示。
1、產(chǎn)品包裝應符合鐵路、公路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水槽100只一包,用編制袋包裝)。
2、水槽在運輸過程中,防止機械撞擊和摩擦,避免日曬、雨淋。
3、產(chǎn)品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的庫房內(nèi),堆碼不得過高,以免影響使用質(zhì)量,禁止與有損于橡膠和塑料品質(zhì)的物質(zhì)接觸,避免陽光直射、雨淋,倉貯溫度應在-15℃~35℃之間,相對溫度40-80﹪之間,并距熱源1m以外。
4、隔爆水槽必須具有阻燃或阻燃抗靜電之功能,并其要有承載相應容量水的承載力,不得有滲漏現(xiàn)象。
礦用隔爆水槽是用于煤礦井下的安裝容器,按安裝技術要求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絕瓦斯、煤塵爆炸的傳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靜電等安全性能。
為預防煤塵爆炸控制煤塵爆炸災害擴大,保證第一個采區(qū)內(nèi)的煤和半煤巖,掘進面的上下出口,有足夠的水量,以防止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擴大,隔絕煤炸傳播阻止可燃氣體、煤塵爆炸傳播的盛水的倒梯形脆性塑料槽。
礦用隔爆水袋依據(jù)MT 157-1996《煤礦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生產(chǎn)制造,采用高頻熱合工藝制作,具有色澤鮮艷、多樣,懸掛方便,體輕,環(huán)保,無滲漏,不易老化,形成水霧時間短,水霧持續(xù)時間長,水霧分散面積大等優(yōu)點。
隔爆水槽能否隔爆或隔爆效果的好壞,取決于隔爆水槽的技術參數(shù)和瓦斯煤塵爆炸參數(shù)是否滿足隔爆條件。其隔爆水槽的技術參數(shù)與隔爆水槽的類型及安裝質(zhì)量有關,其動作壓力、動作所需時間是相對固定的,所以隔爆水槽的隔爆性能很大程度上是由爆炸波和爆炸火焰決定的,而爆炸火焰和爆炸波又受爆源條件、傳播條件等眾多因素的影響,因此瓦斯、煤塵爆炸的爆炸參數(shù)也是復雜多變的。
爆源的位置、引爆能量的大小及瓦斯、煤塵的濃度等對爆炸參數(shù)有直接的影響,爆源條件不同,爆炸火焰和爆炸波呈現(xiàn)不同的特點。如煤塵爆炸的強度一般要比瓦斯爆炸的強度大,9. 5%濃度的瓦斯爆炸要比其它濃度的瓦斯爆炸強烈。
巷道斷面及形狀、支護、障礙物及巷道的拐彎、分岔等對爆炸的發(fā)展有很大的影響。如障礙物數(shù)量越多、占巷道斷面的比例越大,爆炸火焰的速度和爆炸波的壓力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