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別人食用過的火鍋鍋底,打撈出來再給其他人食用,想想都讓人惡心,可溫州這么干的火鍋店卻不止一家,而且不乏知名品牌火鍋店。
把別人食用過的火鍋鍋底,打撈出來再給其他人食用,想想都讓人惡心,可溫州這么干的火鍋店卻不止一家,而且不乏知名品牌火鍋店。
4月26日下午,溫州鹿城法院公開集中宣判溫州大龍燚火鍋店、匠心坊火鍋店、萬德府火鍋店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起案件。
昔日振振有詞地辯解,如今難逃法網(wǎng)。三家火鍋店分別獲得怎樣的判決?
“大龍燚”火鍋店:在店門口打撈口水油被逮個正著
大龍燚火鍋在溫州餐飲界小有名氣,在溫州市區(qū)大南門、新城等地開有分店。2016年9月29日,一則關(guān)于“大龍燚火鍋使用地溝油”的微信朋友圈截圖在網(wǎng)上熱傳。
事件緣于9月27日晚上,一男子在大龍燚火鍋大南門店打撈口水油時,被人當(dāng)場逮住。當(dāng)晚,該男子被轄區(qū)派出所民警帶走,并接受調(diào)查。隨后不久,溫州大龍燚火鍋店老板余建華(1981年出生,上海人)、老板娘南某就因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刑拘。
4月7日,溫州市鹿城區(qū)法院公開審理溫州“大龍燚”火鍋店涉嫌回收餐桌廢棄油制作火鍋底料再銷售案,4名被告人被以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2016年8月25日至9月27日,被告人唐朝剛多次將從大龍燚火鍋大南門店、新城店撈取的廢棄油運至其租住地,加工成“老油”,而被告人毛軍良受唐指使,四次到門店撈取廢棄油,被告人凌云志作為大龍燚火鍋店主管廚房的股東,同意向唐朝剛提供火鍋廢棄油及在廚房使用“老油”制作鍋底,銷售給客人食用,并于2016年9月3日受余建華指使,到新城店接受唐朝剛加工的“老油”。
公訴人舉證說,事發(fā)后,大龍燚成都總部來溫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新城店庫存多出1000斤油,當(dāng)時懷疑該新城店用地溝油,導(dǎo)致庫存油用不掉。對大龍燚大南門店庫存進行盤查,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多出2000多斤油。
庭審最后,余建華稱,他已深刻認(rèn)識到自己行為對社會的危害,并對廣大消費者致歉;唐朝剛也表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悔不當(dāng)初。
法院怎么判?
鹿城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余某等4人利用餐廚廢棄油脂加工食用火鍋油,并提供給消費者使用,應(yīng)當(dāng)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法院一審判處大龍燚火鍋店老板余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大龍燚火鍋店員工唐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大龍燚火鍋店股東凌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大龍燚火鍋店員工毛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萬德府火鍋店:別人吃剩的老油加上新油,再次端上桌
去年,溫州大龍燚火鍋地溝油案發(fā)后,川系火鍋一時成為眾矢之的。作為重慶火鍋的“萬德府”為了能從此漩渦中脫離,曾推出一項舉措:給就餐的消費者送上一瓶墨汁,上面提示:“杜絕地溝油、口水油,用餐結(jié)束后請將此墨汁倒入鍋中?!比欢?,沒過多久,“萬德府”地溝油案發(fā)。
2016年11月2日下午,溫州鹿城警方發(fā)布公告稱,10月31日晚,在溫州市區(qū)甌江路萬德府火鍋店,因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某(男,1989年出生,鹿城區(qū)人)、葉某(男,1988年出生,永嘉縣人)、厲某(男,1989年出生,永嘉縣人)、鄒某(女,1986年出生,江西宜黃人)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鹿城警方聯(lián)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依法刑拘,給出了“萬德府”火鍋店關(guān)門的真正原因。
檢察機關(guān)查明:2015年年底王某等人為開火鍋店找到李某鑫,雙方約定由李某鑫指導(dǎo)王某的“萬德府”火鍋店加工使用“老油”。2016年1月至9月間,王某雇傭并指使厲某祥,在“萬德府”火鍋店廚房內(nèi)按照李某鑫教的制作方法,將客人食用后的火鍋廢棄油,循環(huán)反復(fù)地提煉加工成“老油”,加入火鍋鍋底中,銷售給客人食用。
萬德府火鍋店老板王某則說,自己以及家人朋友,多次在“萬德府”聚餐,吃的就是“老油”火鍋,以為使用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更不知會觸犯刑律,請求輕判。
法院怎么判?
鹿城法院審理后,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審判處萬德府火鍋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萬德府火鍋店員工厲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地溝油提煉指導(dǎo)者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匠心坊火鍋店:老板甚至砸毀店內(nèi)監(jiān)控試圖毀滅證據(jù)
溫州大龍燚火鍋被曝使用地溝油后,溫州另一家火鍋店“匠心坊”仍一意孤行,并且在溫州市場監(jiān)管部門突擊檢查時,暴力抗法,破壞監(jiān)控,試圖毀滅證據(jù)。直到2016年11月2日晚,市場監(jiān)管部門上門檢查,“匠心坊”火鍋店仍一直在使用“老油”。
4月11日,“匠心坊”火鍋店地溝油案在鹿城法院一審開庭,火鍋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清,(1979年出生,重慶人),廚房主管李某林(1983年出生,重慶人),火鍋店員工陳某軍(1966年出生,重慶人),火鍋店員工張某林(1996年出生,重慶人)4人被控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案發(fā)前一天,鹿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上門檢查時,王某清甚至還砸毀了店內(nèi)監(jiān)控,他說自己當(dāng)時喝多了。
法院怎么判?
鹿城法院審理后,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審判處匠心坊火鍋店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匠心坊火鍋店廚房主管李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匠心坊火鍋店員工陳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匠心坊火鍋店員工張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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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吳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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