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6日,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苑路發(fā)生七車連撞事故,導致一死四傷。
距離事故發(fā)生已經過去了18天,昨天下午5點20分,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報了針對這起交通事故的最新情況。通過交管部門依法開展的調查取證工作,并委托鑒定機構對肇事車輛和事故相關情況進行了鑒定,已經調查確定這起事故是由練某某駕駛小客車超速行駛,并且沒有盡到駕駛人的安全義務、駕駛義務所導致的。
案發(fā)時,練某某行駛速度為每小時119.6-146.4公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練某某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昨天,犯罪嫌疑人練某某已經被警方依法向檢查機關提請了批準逮捕。究竟最終的量刑如何,還要經過檢查院公訴、法院審判之后來進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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