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鄭州交警一大隊鐵騎民警在例行巡邏中,發(fā)現(xiàn)一男子不顧天冷風大,騎電動車行駛在立交橋上,民警隨即將其攔下并對其進行處罰。
2月19日,鄭州交警一大隊鐵騎民警在例行巡邏中,發(fā)現(xiàn)一男子不顧天冷風大,騎電動車行駛在立交橋上,民警隨即將其攔下并對其進行處罰。
2月19日上午10時許,鄭州交警一大隊鐵騎中隊的民警沿著金水路由西向東巡邏執(zhí)勤,在紫荊山立交橋三層自西向東方向意外發(fā)現(xiàn)一輛騎行在高架橋上的電動車,民警隨即將其攔下并護送到橋下。
經(jīng)詢問,該男子姓王,22歲,因著急辦事,考慮到走一層需要等紅綠燈,于是把安全和法律規(guī)定置之不顧,冒險騎上高架橋,在滾滾車流中穿行前進,誰知剛上高架沒走多遠,就被鐵騎民警查獲。
經(jīng)民警現(xiàn)場核查,自2018年5月起,該王姓男子因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已被鄭州交警查處5次。交警對王某的行為進行嚴厲批評,并告知其行為不單單會對自己帶來危險,更會對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影響,一旦發(fā)生意外,有可能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隨即,民警對王某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暫扣其車輛,并將違法信息錄入“三教育一采集”系統(tǒng)。
佰佰安全網(wǎng)提醒:
每年春秋季節(jié),是電動車違法上高架的高發(fā)期,在這么冷的天依舊我行我素的電動車駕駛員實屬少見。一些電動車駕駛員為圖一時方便,駕車上高架,給道路交通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一方面,電動車在高速行駛的機動車中,自身安全難以保障;另一方面,如果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駕駛員在高架橋上高速行駛中突然發(fā)現(xiàn)非機動車,極有可能因為緊急避讓引發(fā)交通事故。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不論任何時間,各行其道,守法出行,才能夠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安全與暢通。
責任編輯: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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