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山西太原一男子因長期沉迷網(wǎng)絡賭博欠下巨額賭債,冒充警察以“掃黃”的名義進行敲詐。
11月27日,山西太原一男子因長期沉迷網(wǎng)絡賭博欠下巨額賭債,冒充警察以“掃黃”的名義進行敲詐。27日,太原市公安局對外通報,警方破獲一起冒充警務人員招搖撞騙、敲詐勒索、詐騙系列侵財案件,涉案價值100余萬元。
10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小井峪責任區(qū)刑警隊接到周姓男子報案稱,他被該局一個名叫“尚某輝”的警察連續(xù)敲詐多次。民警了解案件情況后對線索進行了核查,確定是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務人員招搖撞騙,對周某實施了敲詐勒索和詐騙。
太原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韓文杰介紹,侵財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占較大比重,今年1至10月,太原市刑事類警情同比下降14.2%,“兩搶一盜”類警情同比下降22.2%。全市公安機關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2006起,同比上升1.6%李庭耀攝
據(jù)受害人周某講,今年2月,他在一QQ群中約見網(wǎng)友,結識了網(wǎng)名為“容貌俏麗的女子”的網(wǎng)友。他和這名所謂“女網(wǎng)友”短暫交談后,商定了嫖資,當他如約來到約定地點時,等待他的卻是身著警服的男子“尚某輝”。
“尚某輝”自稱是公安萬柏林分局刑偵大隊副隊長,發(fā)現(xiàn)了周某企圖嫖娼的劣跡,要拘留周某。周某考慮到自己的聲譽,對“尚某輝”百般哀求后,“尚某輝”表示可以通融,但周某要出一筆好處費。對“尚某輝”身份毫無懷疑的周某,立即給了“尚某輝”2800元“好處費”,并在1個月后又給了“尚某輝”6000余元。10月14日,“尚某輝”又聯(lián)系周某,稱周某的事情被上級察覺,若不想敗露,就需要再花錢。在10天時間里,周某陸續(xù)給了“尚某輝”近20萬元。最后一次,周某從網(wǎng)絡貸款平臺一次性貸款10萬元給了“尚某輝”,但“尚某輝”還在不停向其要錢。走投無路的周某才向警方報案。
了解案件情況后,民警立即展開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在公安萬柏林分局合成作戰(zhàn)中心的協(xié)助下,民警查明:“尚某輝”系犯罪嫌疑人用的假名,其真名為杜某,32歲,山西省霍州市人,曾是化妝品推銷員。11月6日,民警通過偵查發(fā)現(xiàn),杜某在山紡小區(qū)一帶出現(xiàn),果斷將其抓獲。杜某對其冒充警務人員,敲詐、詐騙周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杜某落網(wǎng)后,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調查,發(fā)現(xiàn)一名劉姓男子極有可能也遭到了杜某的敲詐和詐騙。民警立即與劉某進行了聯(lián)系,接到民警電話時,已經(jīng)給了杜某58萬元好處費的劉某,仍不知道“尚某輝”是個假警察。
經(jīng)查明,“尚某輝”的身份證是杜某偶然撿到的,由于樣貌有些相像,便用“尚某輝”的名字制作了假警官證,并從網(wǎng)上購買了警服、手銬等一系列警用裝備。隨后,杜某在聊天群里,利用美女照片,觀察、引誘男子上鉤,先約定賣淫嫖娼,再冒充警察進行敲詐和詐騙。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深挖細查中。
太原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韓文杰介紹,侵財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占較大比重,今年以來,太原全市公安機關嚴打嚴防各類侵財犯罪。1至10月,太原市刑事類警情同比下降14.2%,“兩搶一盜”類警情同比下降22.2%。全市公安機關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2006起,同比上升1.6%,其中,破獲盜竊案件3393起、搶劫案件108起、搶奪案件8起、傳統(tǒng)詐騙案件1768起、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645起。
太原警方提醒,不要輕信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傳送的民警照片、證件等身份信息。也不能以懷疑是假警察為由拒不配合、甚至阻撓人民警察執(zhí)法。如對警察的身份有質疑,可及時撥打“110”報警,由公安機關督查部門進行認真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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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屈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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