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記者從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在該院近日受理的兩起涉嫌危險駕駛案件中,兩名南昌司機因為“醉倒路邊”,被法院認定有醉駕犯罪事實,均被判處拘役實刑。
普通人酒后醉倒路邊,或許問題不大;可如果是司機,后果可能會很嚴重。11月8日,記者從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在該院近日受理的兩起涉嫌危險駕駛案件中,兩名南昌司機因為“醉倒路邊”,被法院認定有醉駕犯罪事實,均被判處拘役實刑。
醉倒馬路中央: 一司機凌晨車內酣睡被人報警
“這里有輛小車停在馬路中間,車門還打開著,太危險了!”今年6月15日凌晨4時許,南昌西湖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有輛南昌牌照的小車停在撫生路的路中央,妨礙行車安全。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一輛小車在撫生路水廠路口直行道與右轉道之間“跨線”停放,駕駛室門大開,一名男子躺在已放平的駕駛座上酣睡,車內散發(fā)一股酒味?!拔沂亲笥衍囘^來的,中間睡著了,什么都不記得。”被交警搖醒的男子萬某剛醒過神,便一口否認自己是司機,稱自己是“乘客”,自己也不知道為什么會在駕駛座上睡著了。
鑒于萬某涉嫌酒駕,交警立即將其帶至醫(yī)院抽取血樣,經某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得出結論:萬某送檢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1.80毫克/100毫升。面對醉駕造成的嚴重法律后果,萬某一口咬定“司機不是我”??山痪粌H找到了當初與他一同飲酒的朋友,而且還根據交警現(xiàn)場暫扣車輛的行駛軌跡,調出了萬某事發(fā)前駕駛車輛、停車睡覺的視頻監(jiān)控……
11月8日,記者從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已對萬某作出一審判決:犯危險駕駛罪,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醉倒南昌大橋: 一司機睡到天亮遇見巡邏交警
無獨有偶。記者盤點發(fā)現(xiàn),繼醉倒路中央司機萬某因危險駕駛獲刑外,今年還有一名司機因為在南昌大橋醉倒,被法院判處實刑。
2017年12月18日7時許,南昌紅谷灘交警大隊民警在南昌大橋巡邏時發(fā)現(xiàn),大橋由西往東出城方向有輛贛A牌照的現(xiàn)代小車停在路邊一動不動。
起初,民警以為是車輛發(fā)生故障臨時停靠,可走進一看,車上駕駛座上有名男子正在酣睡?;ㄙM了一段時間,民警才將司機萬某春叫醒,發(fā)現(xiàn)他“一下車,渾身就散發(fā)一股酒氣”,很可能涉嫌酒駕。民警立即要求其前往附近醫(yī)院抽血,作酒駕血檢。
同年12月20日,司法鑒定報告顯示,萬某春送檢血樣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217.30mg/100ml,遠超出法定醉駕80mg/100ml的標準。
原來,萬某春此前曾與朋友在昌東麻丘鎮(zhèn)一帶聚餐,其間飲用大量白酒。聚餐散場后,萬某春在明知自己酒后駕車的情況下,仍堅持開車準備從麻丘鎮(zhèn)返回紅谷灘新區(qū)。也就是說,半路醉倒在南昌大橋的萬某春,此前已獨自駕車近一個小時,“堅持”行駛了30多公里……
今年6月,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萬某春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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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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