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21時15分,吳某欣報警稱:在欒川縣君山廣場東側(cè)兩臺轎車相撞,對方司機疑似酒駕請求出警。
醉(罪)在酒中
毀(悔)在杯中
安全警語耳熟能詳
可總有些人屢屢以身試法
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難以挽回的傷害
小編想說
What are you 弄啥嘞?
搞事情啊!
2018年10月15日21時15分,吳某欣報警稱:在欒川縣君山廣場東側(cè)兩臺轎車相撞,對方司機疑似酒駕請求出警。
欒川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查明:報案人吳某欣駕駛的豫CY**89與相向行駛的候某雷駕駛的豫CW**09車相撞,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fā)生后,吳某欣說要報警
候某雷便叫囂
“你報吧、你報吧,我就是酒駕、我就是急著進去住,大不了住半個月!”
事故處理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候某雷不僅不出示相關證件,還滿口臟話、逢誰罵誰。民警將其控制后帶到警車內(nèi),候某雷仍叫囂亂罵,干擾民警勘察事故現(xiàn)場,隨后增援人員將其帶到醫(yī)院抽血化驗。
經(jīng)化驗,候志雷血液酒精含量為117.09mg/100ml,系醉酒駕駛。2018年10月16日,欒川交警大隊對候某雷依法刑拘。
舉 案 說 法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罰款。
[飲酒后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車]
直接成本 =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罰款 + 吊銷駕駛證 + 兩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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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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