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個強奸犯,不開除!只是留校察看!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的一名畢業(yè)生因為找人代考選修課而被開除!中國科技大學一名學生在境外社交平臺發(fā)表不當言論,開除學籍。
名校浙江大學上了熱搜了,但不是什么光彩的是,而是被網(wǎng)友們罵上熱搜的。
為什么挨罵呢?原來是該校的一名大學生犯了強奸罪,結(jié)果不但法院“輕判”了,學校居然也對他網(wǎng)開一面,只作了“留校察看”的處罰。
浙江大學學工部處分的截圖是這樣的:
可是,明明《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觸犯國家法律,構(gòu)成刑事犯罪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為什么不參照這一條執(zhí)行呢?難道在你們這些校領導眼里,強奸這么大的罪都不算是觸犯國家法律嗎?都不算構(gòu)成刑事犯罪嗎?
我實在不懂,也實在憤怒,他們有什么理由對一個強奸犯如此“寬容”?后來看到下面的這段話,我心中才有所了然。
我們看到,浙江大學破例不開除這個人渣的理由主要有兩點:
其一,念其是“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并懇請獲得改正機會。
念其是“初犯”,就能網(wǎng)開一面?強奸罪啊,各位,它可是十分嚴重的刑事罪,在某些國家甚至是要把牢底坐穿的。它跟之前被烏龍的“名牌大學生偷飯盒”的性質(zhì)可不一樣,豈能有“初犯”和“慣犯”的區(qū)別?
再來看這個人有“強烈悔罪”嗎?我們不妨來看看他被釋放回來的那幾天的朋友圈吧。
7月3日,在曬海底撈火鍋,“我快樂地回來了”;
7月9日,在終于和我小博士女朋友拍完畢業(yè)照了;
同日又發(fā)了一條,“又胖了!”
最近的一條是“以超越,致青春,芳草地,篝火園,古道邊,載歌載舞,歡聲笑語……”
我們從中能看到你們說的絲毫的懺悔嗎?又是火鍋,又是篝火,還有博士小女朋友陪伴,儼然是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tài)回來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代表浙大拿了一個什么大賽凱旋了呢。
可是,他明明是一個被法院判了刑的強奸犯啊。
一個強奸犯,居然不開除!這是法律的恥辱,更是浙大的恥辱。
其二,念其是來自民族貧困地區(qū)、又是畢業(yè)生等情況,學院從教育挽救民族學生出發(fā),提請學校酌情從輕處理。
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因為是來自“民族貧困地區(qū)”,又因為是“畢業(yè)生”,犯了強奸這么大的罪,學校居然也要“挽救”。這當中有一個隱秘的理由,便是這個人是少數(shù)民族。
這不是“寬容”而是縱容,甚至是在鼓勵強奸犯。這樣的決定,讓受害的女學生情何以堪?她的委屈和傷害,你們浙大的領導有考慮過嗎?正如有網(wǎng)友憤怒地說,合著強奸的不是校領導的女兒。
浙大是國內(nèi)拔尖的高校,居然在這種大是大非面前,也是如此的混蛋,如此的不顧社會的公序良俗。
實在失望,實在痛心。
說到寬容和“挽救”,前幾天一名因為找人代考選修課而被開除的哈爾濱工業(yè)大學的畢業(yè)生,似乎更具有“挽救”的條件吧。
據(jù)說,這位大學生,已經(jīng)拿到了騰訊公司的的0ffer,年薪30萬左右,在工作如此難找的當下,還能拿到大公司的高薪工作,足以說明他是一位比較優(yōu)秀的學生。更何況,他找人代考的只是“選修課”而已,而且還有因為人在深圳上班的客觀原因。
按理說,對這樣的學生,學校才應該本著“治病救人”的態(tài)度對其網(wǎng)開一面,給個“留校察看”的處分足以,何必要開除人家毀其前程呢?
在這里,我不是為“代考”開脫,更不是鼓勵“代考”,而只是對比于浙江大學對一個強奸犯的“寬容”,覺得我們的大學,在對待學生的某些錯誤時,標準的浮動實在太大了。
如今,我們的一些大學的價格觀的扭曲,已經(jīng)到了讓人出離憤怒的地步了。對強奸犯能夠“寬容”以待,但對一個僅僅說錯了話的學生卻苛以嚴懲。
就在7月19日,中國科技大學同樣出了一份處分通報,針對的是6月27日,有人舉報該校的一名學生在境外社交平臺發(fā)表涉及南京大屠殺等不當言論。結(jié)果,在該學校表示了反省、道歉和悔過之后,依然給予了開除學籍的處分。
發(fā)表不當言論固然有錯,但大學本身就是提倡言論自由的地方,該學生對歷史和知識存在認知偏差,恰恰是大學教育的著力點,對其思想認知進行教育挽救,豈能因為“思想錯誤”就將其開除了之?
這還是大學嗎?這是嚴重官僚的機關做派!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一個現(xiàn)行的強奸犯尚能得到“寬容”以待,事后還能如此愉快的生活、工作,而另一個只是在思想認知上存在偏差、發(fā)表了幾次不當言論的學生,卻得不到絲毫的憐憫和寬容,直接被開除,葬送了前途。
難怪有網(wǎng)友憤憤不平:難道思想錯誤比強奸罪還要嚴重嗎?可是,思想又有什么罪可言呢?轉(zhuǎn)自:北回歸線
責任編輯: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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