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在情況通報中表示,針對網上反映關于該生的相關情況,學校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后續(xù)調查。
記者21日下午從浙江大學了解到,浙江大學已對犯強奸罪學生受留校察看處分相關情況啟動后續(xù)調查。
浙江大學發(fā)布的情況通報顯示,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處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隨后,該生所在學院按照《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相關要求開展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呈報校學生獎懲委員會。6月8日,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鑒于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jié),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該生留校察看處分。
7月20日晚,浙江大學犯強奸罪學生受留校察看處分的信息在網絡平臺引發(fā)爭議。21日,有網友爆料稱該生疑似長期存在性騷擾等行為,還有網友對該生疑似被判罪后還在從事娛樂社交活動等表達了不滿。
浙江大學在情況通報中表示,針對網上反映關于該生的相關情況,學校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后續(xù)調查。學校以育人為本,致力于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huán)境,一定會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行為,絕不姑息。
責任編輯: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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