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主人公是40歲的郭女士,近來的她已經(jīng)越來越恐懼進入自己的家中,丈夫把第三者帶回家,并當著她的面進了臥室。她家的房子雖然不大,卻是兩人通過努力于4年前買下的??扇缃?,這個家不再是她和丈夫、女兒三個人的家,而成了一個痛苦的精神刑場!
現(xiàn)如今,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再滿足于拳打腳踢所帶來的快感,相比而言,他們更樂于選擇更具殺傷力的無形殺手——精神虐待。40歲的郭女士便是這無形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自己原本溫馨的家卻因為丈夫的出軌,小三兒的介入而變得支離破碎。
案件的主人公是40歲的郭女士,近來的她已經(jīng)越來越恐懼進入自己的家中,丈夫把第三者帶回家,并當著她的面進了臥室。她家的房子雖然不大,卻是兩人通過努力于4年前買下的??扇缃瘢@個家不再是她和丈夫、女兒三個人的家,而成了一個痛苦的精神刑場!
那一天,女兒哭著說,爸爸有了第三者,是我同學的爸爸看到的。當她質(zhì)問丈夫時,他竟然不耐煩地說,哭啥?不告訴你我有女人,是照顧你的情緒。一星期后,丈夫回家時帶著一個30歲出頭的女人。那女人像主人一般坐在客廳的沙發(fā)上,郭去廚房倒茶時,卻聽到臥室門關(guān)上了。她沖到客廳,看到那扇緊閉的房門,眼淚不禁在眼眶里打轉(zhuǎn)。之后,丈夫帶那女人回家的次數(shù)也越來越多,女兒為此不回家,成績越來越差。
對于此類案件,相關(guān)律師表示:家庭暴力指的不僅僅對家庭成員進行肉體上的人身攻擊和人身傷害,還包括相關(guān)的精神虐待問題,例如案例中郭女士遭受的是其丈夫違反法律和道德的行為帶給她非肉體的精神傷害。這種傷害建立在具有親情的人們之間,她丈夫的邏輯是明顯錯誤的。郭女士長期受到丈夫的這種情感心理壓制,進一步的后果是成為極度的精神痛苦,這種純精神的痛苦非一般的人身傷害可比。從法律上講,郭的丈夫和第三者如果具備重婚的構(gòu)成條件,當負刑事責任。即使構(gòu)不成重婚,郭女士也有權(quán)請求解除婚姻關(guān)系,從根本上鏟除精神痛苦的根源。
值得注意的是,現(xiàn)今有關(guān)婚姻家庭糾紛,受害者作為訴訟中的原告,卻往往忽視在生活中對證據(jù)的收集,從而導致在舉證問題上顯得不力和被動。特別做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最大受害者,女性應當明確如何增強被害意識,如何及時尋求幫助,如何保全相關(guān)的證據(jù)。這一問題也成為法律專業(yè)認識和社會學家日益關(guān)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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