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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歲小伙人體藏毒 獲刑15年

    2017-11-10 09:57:31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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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語:

    花了14個小時,21歲的陳某將70粒裝有毒品的“膠囊”吞下,從云南芒市乘機運到北京,但剛抵達便被控制。

    花了14個小時,21歲的陳某將70粒裝有毒品的“膠囊”吞下,從云南芒市乘機運到北京,但剛抵達便被控制。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這起人體運毒案并當庭作出宣判。陳某因運輸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被帶到緬甸人體藏毒

    據(jù)檢方指控,陳某于今年3月7日22時許,乘坐飛機從云南芒市飛進北京,次日3時許到達后被警方控制。之后,陳某體內(nèi)排出70余顆裝毒品的“膠囊”,內(nèi)有約326.42克的毒品海洛因。公訴機關(guān)認為應(yīng)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認罪?!标惸痴f,他高中畢業(yè)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后來聽朋友說“帶貨”很掙錢,自己曾因手頭緊張把車抵押出去,想急著把車贖回來,“所以誤入歧途”。

    今年3月5日,陳某聯(lián)系到毒販后,前往云南瑞麗,之后又被對方用小木船接到了緬甸。“一到緬甸就被控制住了”,陳某回憶,有7個人把他安排到酒店房間,通訊工具和證件都被收走,其間對方一直沒有給他吃飯,只給水喝。

    次日凌晨3點,毒販帶來了膠囊狀的毒品,讓他吞服下去,至下午4點多共吞下了70粒毒品。“70粒是他們要求的最低數(shù)量,也是我的極限”,陳某說。

    5次排便才排完毒品

    陳某說,在沒有吃飯的情況下,他花了約14個小時吞完毒品,再被送回到邊境。對方臨走還要求陳某“好好配合”,稱掌握他家里的情況。

    陳某翻越邊境護欄回國后,用對方給的路費打車到云南芒市機場,再搭乘到北京的航班。陳某說,因為緊張害怕,他甚至沒有和對方談好這次運毒能掙多少錢,對方只是給了他一個手機,稱到京后會有人聯(lián)系他。

    在北京等候陳某的,是接到線索的民警。“我兩天沒吃東西沒休息,精神特別緊張,下飛機一看到民警,突然感到很清醒,主動承認體內(nèi)有毒品。”陳某說。證據(jù)顯示,北京警方得到云南警方線索對落地北京的陳某進行查獲。他5次排便才全部排出這些毒品,每一粒裝毒品的“膠囊”都有手指般粗。

    法院當庭判決,陳某犯運輸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10萬元。陳某表示不上訴。

    ■ 對話

    “希望多給年輕人普普法”

    在法庭上,談及自己這趟運毒的經(jīng)歷,1996年出生的陳某心有余悸,稱“吞毒”被安排在緬甸進行,他擔心如果不吞,自己就會死在那里。

    新京報:為什么會冒這么大的風險去運毒?

    陳某:我太愛玩了,交了很多壞朋友,被他們欺騙把車抵押了。車是我和家里做了點小生意買的,我不想讓家里知道,只是想把車趕緊贖回來,才冒了這個險。

    新京報:你知道吞食毒品會有什么后果嗎?

    陳某:我想是致命的。

    新京報:那為什么還選擇吞下去?

    陳某:沒辦法,當時我被控制在房間里,對方還有槍,感覺不吞會死在緬甸,你想,有的都沒有回來,可能在那邊被殺。

    新京報:你見過有人被殺害?

    陳某:沒有,但我聽說有人被殺了,那邊的毒犯是武裝組織。

    新京報:你怎么看待自己的這段經(jīng)歷?

    陳某:前面我是自己一步步走進去的,后來已經(jīng)不能退出了。中介之前聊天的時候暗示的問我,之前有沒有經(jīng)歷過什么事,有沒有犯過什么事。經(jīng)歷過這些事情,我希望多給年輕人普普法吧,他們找的都是對“帶貨”不了解的人,沒有進入過社會的人,找的幾乎都是我這樣的人。

    毒品是長在社會身體上一個巨大的毒瘤,對人體對家庭對社會都有著巨大的危害。希望大家不要接觸毒品,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下面請看以下佰佰安全網(wǎng)為您帶來的安全科普知識,希望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


    責任編輯: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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