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面掃一掃、加微信已成為時下人們社交的必備步驟,而微信平臺上的頻繁往來,也成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
見面掃一掃、加微信已成為時下人們社交的必備步驟,而微信平臺上的頻繁往來,也成為了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筆者近日獲悉,去年以來,省檢察機關共批捕利用微信詐騙案件214件395人,起訴171件350人。同時也解鎖了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詐騙的常見套路。
微信詐騙由于成本低廉,隱蔽性強,犯罪區(qū)域跨度大,形成了產(chǎn)業(yè)鏈等原因,打擊難度日益增大。不少群眾缺乏微信使用常識和風險防范意識也讓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省檢察院建議,一方面公安機關要加強技術投入,建立與銀行、支付寶公司、微信運營商的聯(lián)動協(xié)作機制;另一方面要推行微信實名制,加強對微商的準入門檻監(jiān)管。
套路一 朋友圈代購詐騙逾60萬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發(fā)布虛假信息,以代購、微商代理商品等名義,在朋友圈兜售保健產(chǎn)品、國外奢侈品等,吸引被害人關注并騙取其錢財。
廣州市越秀區(qū)檢察院辦理的高某陽、廖某寧涉嫌詐騙案就是一宗典型的海外代購詐騙,不法分子通過微信朋友圈等發(fā)布海外代購某些高檔名牌真皮手袋等信息,被害人加微信私聊后確定購買,并將貨款轉(zhuǎn)賬至犯罪嫌疑人銀行卡后,其拒不發(fā)貨并將被害人從微信中刪除,通過這種方式共詐騙9名被人共計626150元。
套路二 冒用他人身份開通支付轉(zhuǎn)賬
據(jù)介紹,微信因不需要實名認證,不法分子只需開通一個新的微信號,并通過種種渠道獲知被害人的銀行卡號、身份信息以及綁定被害人銀行卡時微信向被害人手機發(fā)送的驗證碼,即可將被害人銀行卡綁定在自己的微信號上進行資產(chǎn)轉(zhuǎn)移。
廣州市黃埔區(qū)檢察院辦理的莊某澤、莊某維、呂某城等三人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等方式發(fā)布虛構的小額放貸廣告,以幫忙貸款的名義,騙取被害人銀行卡等資料,隨后冒用被害人名義,開通微信支付,以貸款需要保證金為由,騙得被害人存入保證金至捆綁微信支付的銀行卡內(nèi),利用微信支付功能進行轉(zhuǎn)賬操作,騙取多人錢財,查明認定的被害人共11人。
套路三 騙取支付二維碼盜刷支付
微信支付二維碼成為不少微信用戶的付款方式。有不法分子通過騙取支付二維碼盜刷支付。
東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孫某群等12人微信詐騙案中,不法分子建立“代刷二維碼群”微信群,可拉不特定陌生人入群。該群由騙碼者、掃碼者和實體店分工合作,得手套現(xiàn)后按比例分成。孫某群等人作為掃碼者,傳授群友騙取支付二維碼方法,再由群內(nèi)眾多騙碼者各自通過微信向陌生人騙碼,得手后迅速將騙到的支付二維碼私下發(fā)給掃碼者,由掃碼者派人在聯(lián)系好的實體便利店里套現(xiàn),騙碼者、套現(xiàn)者、便利店以50%、30%、20%的比例分贓。2016年5月至8月期間,孫某群等人利用上述方式先后對數(shù)千人實施微信詐騙,目前已經(jīng)初步查證的近百名微信用戶共被詐騙1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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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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