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1月22日電20歲的年紀(jì),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剛好是要開始奮力拼搏、為社會創(chuàng)造價值的年紀(jì)。
欽州1月22日電20歲的年紀(jì),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剛好是要開始奮力拼搏、為社會創(chuàng)造價值的年紀(jì)。然而對廣西欽州市欽南區(qū)的黎某寶、梁某俊來說就不大不一樣了,等待兩人的將是十五年的牢獄生涯。因犯非法制造毒品罪,黎某寶、梁某俊被法院雙雙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各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6年5月中旬,被告人黎某寶、梁某俊和何某等人在吸毒過程中,認(rèn)識了“新也”(未查明身份),并向“新也”學(xué)會了將甲基苯丙胺(冰毒)與尼美西泮研磨后混合優(yōu)樂美奶茶粉,配制成混合毒品。黎某寶向何某借了6500元和梁某俊駕車到防城港市向“敗家仔”(未查明身份)以人民幣4000元購買了甲基苯丙胺80粒、尼美西泮120粒。
2016年5月19日,被告人黎某寶、梁某俊和“新也”等人在欽州市欽北區(qū)武裝部賓館8503號房間內(nèi)用甲基苯丙胺、尼美西泮磨成粉狀倒入優(yōu)樂美奶茶制造成混合毒品。5月20日,黎某寶、梁某俊在該房間制造毒品時,被民警抓獲。民警當(dāng)場繳獲了4包甲基苯丙胺和尼美西泮的混合毒品凈重53.36克,2包氯胺酮凈重10.59克,50顆甲基苯丙胺凈重10.07克,20顆尼美西泮凈重3.71克,陶瓷杯內(nèi)的粉末凈重59.84克及電子稱、剪刀、陶瓷研磨杯等制造毒品工具一批。
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被告人黎某寶、梁某俊制造甲基苯丙胺、尼美西泮混合毒品50克以上,其行為構(gòu)成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兩被告人積極參與犯罪,作用相當(dāng),均是該案主犯。根據(jù)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shí)、犯罪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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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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