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江西省新余市警方25日通報,江西一女子伙同他人在北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000余萬元,案發(fā)后潛逃,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胡某日前在江西新余市交警支隊辦理違章業(yè)務時,被民警識破抓獲歸案。
據(jù)警方通報,10月22日下午16時許,胡某來到新余交通違法處理中心處理交通違章。民警曾按程序操作,輸入胡某駕駛證號碼,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提示對方為在逃人員。
民警不動聲色,在穩(wěn)住對方的同時迅速組織民警將胡某控制,并隨即聯(lián)系轄區(qū)派出所民警前來處理。
經警方查證,現(xiàn)年33歲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江西省新余人。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胡某伙同他人在北京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人民幣4000余萬元。
今年1月案發(fā)后,胡某悄然潛逃。10月20日,胡某被北京市朝陽區(qū)公安分局列為上網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兩天后的胡某被新余警方識破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當?shù)鼐叫淌戮辛簦⒁平槐本┚健?
佰佰安全網延伸閱讀:民間借貸與非法吸儲的區(qū)別?
民間借貸與非法吸儲之間的區(qū)別是什么?近年來,隨著金融管制的持續(xù)放開,很多非法吸儲團體打著民間借貸的旗號進行非法吸儲,于是“跑路”似乎便成了大家司空見慣的金融事件。那么民間借貸和非法吸儲之間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從概念上說,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中央已明確認定,民間借貸是正規(guī)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而非法吸儲,則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我們可以認為,非法吸儲是民間借貸的變異行為。
如果從法律層面說,民間借貸屬于互助性質的行為,通常屬于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或是特定的個人和單位。而非法吸儲,主要表現(xiàn)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行為,且此類行為因為嚴重擾亂了金融及社會秩序,所以屬于犯罪行為。另外,在利率方面,民間借貸一旦發(fā)生糾紛,貸款利率在同期銀行利率四倍以內的受法律保護,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許以的高額回報不受法律保護。
想要了解更多防騙安全常識盡在佰佰安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