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專門到銀行取錢,兩人呆在家里打電話,謊稱武警部隊“采購”設(shè)備,三四個小時的時間順利騙得五萬元。3月1日,江蘇阜寧縣人民法院對犯詐騙罪的劉虎、成思、王遠公開審理,判處劉虎、成思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二千元,判處王遠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今年32歲的劉虎,是河南省上蔡縣人,小學畢業(yè)后隨父親到外地打工,后自己做生意失敗回到老家。同村人成思與劉虎有著相似的經(jīng)歷,二人時常在一起喝酒。一次,電視中播出的一則電話詐騙案件“啟發(fā)”了他們。劉虎買來手機、銀行卡、變聲器,經(jīng)過商議、事前模擬,發(fā)覺較果很好。為了能將對方打來的錢迅速取走,他們又拉外債纏身的王遠入伙。
2014年12月5日,劉虎隨機查得江蘇阜寧縣某單位的對外號碼,打電話稱自己是縣看守所武警中隊的“李隊長”,想請該單位代找個施工方擴建訓練場。工作人員向其推薦了信譽度好的吳經(jīng)理單位,吳經(jīng)理立即與“李隊長”聯(lián)系。在談了修建訓練場的事后,“李隊長”又請吳經(jīng)理單位出面幫其購買10臺制氧機,理由是“軍人性格不會砍價”,吳經(jīng)理一口答應(yīng)下來。
隨后吳經(jīng)理電話聯(lián)系了“李隊長”提供的供貨方(即同伙成思),對方稱自己已經(jīng)不做制氧機生意了,但“好心”介紹了生產(chǎn)廠家電話。劉虎變聲成的“劉老板”表示,“部隊使用,價格從優(yōu),每臺出廠價4000元,連同運費共計49000元?!眳墙?jīng)理感覺對方很爽氣,立即將49000元匯給對方賬號。此時,劉虎已安排王遠到銀行取錢,事后王遠分得500元,其余被劉虎、成思平分。
第二天,吳經(jīng)理再打“李隊長”電話,已是關(guān)機狀態(tài),于是立即向阜寧警方報案。阜寧警方費盡周折,終將因吸毒被上蔡警方抓獲的王遠押回。迫于壓力,劉虎、成思二人相繼到阜寧投案自首,并退出所騙的贓款,繳納了罰金。
承辦法官特別提醒,此類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電信詐騙案。此前犯罪分子大多以電話形式冒充司法機關(guān)、政府官員的詐騙案件屢見不鮮,市民已有防范意識,現(xiàn)在又以部隊、武警等特殊單位進行詐騙的案件呈上升趨勢。本案犯罪分子就是利用政府部門的擁軍意識,成功設(shè)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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