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某房屋中介違法出租房屋被罰5萬元 濟南警方開山東首張“反恐罰單”
山東濟南某房屋中介違法出租房屋被罰5萬元 濟南警方開山東首張“反恐罰單”
7月29日,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文化東路派出所配合市公安局反恐部門對轄區(qū)治安復雜區(qū)域進行反恐督導檢查時,發(fā)現(xiàn)某房屋中介公司出租房屋內(nèi)實際居住人員與簽訂合同的承租人身份不符,存在不實名登記現(xiàn)象,并在三日之內(nèi)未向公安機關報告承租人身份信息。該中介公司未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反恐安全防范,未落實反恐安全防范責任,存在嚴重監(jiān)管漏洞和重大安全隱患。
8月7日,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
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
,對歷下區(qū)某房屋中介公司作出5萬元罰款處罰,對相關主要責任人處以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山東省首例根據(jù)《反恐法》規(guī)定對違法房屋中介公司作出的處罰決定。
濟南市公安局反恐部門提醒,希望房屋租賃中介行業(yè)經(jīng)營者引以為戒,增強反恐意識和安全意識,法律的底線堅決不能觸碰,全民反恐 人人有責!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情報信息、調(diào)查、應對處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guī)定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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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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