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以創(chuàng)業(yè)、投資為由頭實施網絡傳銷活動。
以“網賺”、“網絡游戲”、“網絡加盟”、“網上學習培訓”、“網上博彩”、“在家創(chuàng)業(yè)”、“網絡創(chuàng)業(yè)”、“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投資”、“原始股投資”、“基金發(fā)售”、“私募股權”、“投資入股”、“發(fā)展渠道商”、“紅包互贈”為誘餌進行網絡傳銷活動。這種傳銷活動往往夾雜著涉眾型非法集資,包括目前流行的PE、私募股權、投資入股、發(fā)展渠道商等大金額傳銷,也包括類似的紅包互贈等小額金融投資游戲。
2、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實施網絡傳銷活動。
一些傳銷組織通過注冊電子商務企業(yè)和建立電子商務網站,打著“消費=存錢=返利”、“消費返利”、“零元購物”、“免費獲利”、“增值消費”、“消費不用花錢,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增值”、“循環(huán)消費”、“消費多少返多少”等誘人口號的電子商務網站,以“網購”、“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網點加盟”等形式從事網絡傳銷活動,成為了傳銷的新變種。典型案件包括太平洋直購網、萬家購物網、百業(yè)聯盟網、e科威士、“翡翠環(huán)球網”、“中國商信網”等傳銷案。
3、虛擬貨幣傳銷。
1、根據邀請加入的“代理商”業(yè)績或數量取得報酬
根據商家的介紹,加入代理后的收入包括幾個部分:1、產品批發(fā)價與自行銷售零售價之間的差價;2、每成功邀請一名新的代理商,可以獲得一定補貼;3、如成功邀請的代理商與邀請者級別相同的,邀請者可以從新代理商的銷售數量中按一定金額獲取獎金;4、對于最高級別的代理商所邀請加入的所有代理商共同組成一個團隊,最高級別的初始代理商將根據團隊的銷售業(yè)績獲取一定的獎金。
2、繳納“入門費”才能取得“代理資格”
代理商主要分為四層級別,每個級別的代理商在加入前都需要繳納一筆相應等級的初始資金,以認購一定的產品,同時還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取得代理資格后,根據繳納不同等級的初始資金享有不同級別的進貨價格,同時,也只有在取得代理資格后才能夠邀請其他人員加入。
1、是不是三層以上才算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了,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fā)展人員,要求被發(fā)展人員發(fā)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也屬于傳銷行為。在第七條認定為傳銷行為的三種情況中,都沒有對層級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層級為兩級的,只要符合其他傳銷行為的要件,也同樣構成傳銷行為。
2、有實物商品就不是傳銷嗎?
前陣子因為胡歌主演而火起來的電視劇《獵場》在前幾集中介紹的就是一種最原始的傳銷形式。這種形式沒有實物商品,全靠層層拉人頭、交會費,形成上下線關系維系,也正因為沒有實物商品,這種傳銷形式的發(fā)展缺少了市場經濟活動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可供配置的社會資源,也就是我們通常所看到和提到的商品或服務。沒有實物商品的營銷,大眾很容易判斷出來與傳銷相關??墒牵绻袑嶋H的商品呢?在實際情況中,以價值低廉的商品作為傳銷過程中的標的則更為常見,但這并沒有改變傳銷模式的本質。在《禁止傳銷條例》在第七條(二)款中,“要求被發(fā)展人員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費用”也是認定的條件之一,因此,是否有實物商品并不是構成傳銷行為的必備條件。
1、確立目標。激發(fā)你的情緒,使你確立的目標擴大。然后讓你聯想美好的生活,美好的理想,并且無條件支持你。
2、激發(fā)欲望。洗腦是從根本上否定原有的認知,因此第一步會激發(fā)你的需求和欲望。
3、堅定方法?!澳闵习嗌狭藥啄炅??”“15年了。”“有錢沒?”“沒錢,因為什么?”“因為當老師沒錢。”行了,現在你知道怎么辦了嗎?“我知道了(很興奮的樣子,就跟得到了啟迪一樣)!”“好好干!”“只有XXXXX才能救我,XXXX,XXXX,XXXX,”(一把鼻子一把淚?。?。
4、不允許思考。因為上一步確立的目標跟自己能力明顯不符,人會產生疑問,重新反思,明確現實,或者逃避現實,采取虛假的概念。這是洗腦的關鍵。他們絕對不會給你思考的時間,就是有也絕對不夠。整個傳授過程一定持續(xù)2小時以上,并且很可能要會出現大量的數學題或者思考題,讓你的的腦子進入一種暈暈的狀態(tài)。這可是催眠暗示的好時機。等到一切亂七八糟的東西都來了,概念間的聯系變的更松了,新的東西也加進來了,否定了正常的思維,偷換的概念也就形成了。
1、微商是稀缺資源,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適合做微商的產品特別稀缺,要同時具備客單價高、利潤高、回頭客多等特性的產品并不多,微商像是一塊沙漠里的綠洲,生存環(huán)境差,植被稀缺,但一旦生長起來,受眾的依賴度也會很高。有不少傳統(tǒng)零售廠商,看到了微商的潛質,紛紛提出轉型做微商的口號,把微商當成一種新媒體營銷渠道來給產品謀活路,卻不清楚,自己的產品是否適合做微商,甚至以為在原本價值基礎上抬高價格,分級銷售就是微商,徹底把這池凈水給攪渾了。
2、熟人關系不復存在,我們每個人的社交圈都是有限的,能產生信任關系的同學、朋友、親人屈指可數,做生意靠這點熟人關系顯然不夠,一旦關系圈擴充到上千上萬人,即使是朋友圈好友基于熟人的信任關系也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