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男子袁某在外打工時,偷走同鄉(xiāng)的孩子販賣。今年3月7日,潛逃了18年的袁某被習水縣警方抓獲歸案。
18年前,袁某在福建務工時,與同鄉(xiāng)王某成為好友,并多次去王家做客。當時,王某的妻子生下一名男嬰。1998年4月的一天,袁某被老板狠狠訓斥后,袁某當時便不想再打工,而是想“找個機會掙大錢”。此前,袁某曾聽朋友賈某稱,“偷娃娃賣”能“掙大錢”。對于這種通過非法手段賺取錢財?shù)娜?,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天,袁某得知王某不在家,便前往王家將男嬰抱走,隨后交給賈某,得款1萬元。
案發(fā)后,袁某四處躲藏。期間,他結婚、生子。今年3月7日,袁某在外就學的孩子急需生活費,妻子生病無法外出,他只得前往銀行。不過,他剛走到集鎮(zhèn)上,就被人認出并報警。隨后,民警將其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