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新報道稱,深圳滑坡事故不屬于自然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國土資源部官微截圖
國土之聲12月25日消息,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qū)“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由受納場渣土堆填體滑動引起,不是山體滑坡,不屬于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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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滑坡敲響渣土圍城警鐘 北京等地面臨相同困境
有媒體報道指出,渣土圍城”的困境并不僅僅在深圳上演,北京、南京、濟南等城市,都存在類似情況。光明新區(qū)受納場的坍塌,是深圳不堪渣土重負的一個縮影。
報道稱,事實上,每一個不斷擴張的城市,在其追求速度和擴張的背后,都可能有一座建筑垃圾大山的存在。
以北京為例,2015年全市施工工地已達到3700多家,這意味著源源不斷的余泥渣土正在產生。
北京市政市容委也曾在2013年4月發(fā)布的一組數(shù)據(jù)中稱:截至4月10日,全市辦理行政許可的渣土受納場有28處。其中,原豐臺區(qū)張郭莊渣土受納場因受納容量飽和,已于3月被豐臺區(qū)市政市容委吊銷渣土受納場行政許可資質,渣土受納場的壓力還在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