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縣“女子被狗咬”募捐造假事件又有了新進展。3日下午,記者從利辛縣公安局獲悉,該縣電視臺的一位工作人員和涉事“證人”閆某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一手炮制了“救女童被狗咬”謊言的受傷女子男友張宏宇此前已因涉嫌詐騙被刑拘。據(jù)央視報道,縣電視臺這位工作人員曾“給張宏宇幫忙聯(lián)系”,而閆某則“幫忙證明李娟確實是為了救人才被狗咬傷”。利辛縣公安局副局長郭全德在接受采訪時解釋,對這兩個人采取強制措施理由是“他們是實施詐騙的共同犯罪嫌疑人”。3日利辛縣警方也對記者確認了此事
此前,“記者柯南”爆料稱,利辛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透露,張宏宇曾在9月23日通過當?shù)乜h電視臺的一名工作人員聯(lián)系上了宣傳部門,該部門一位通訊員根據(jù)張宏宇提供的材料寫了稿子。10月13日,這則“救人被狗咬”的報道首先刊發(fā)于亳州當?shù)氐囊患颐襟w上,隨后引發(fā)了轉載、跟進報道,并形成捐款。
10月24日下午,利辛縣委宣傳部的相關人士向媒體承認,曾在媒體上署名刊發(fā)“救女童被狗咬”的新聞確為宣傳部的工作人員李某。
3日下午,記者致電利辛縣委宣傳部,其工作人員表示,李某并沒有被警方調查,但已經被調離之前所工作的科室。“他本身并不了解具體情況,也是被騙的。”其工作人員解釋,“現(xiàn)在公安那邊還在調查,具體處理結果出來后我們會向社會公布。”
與此同時,在張宏宇編造的謊言里,“路人”閆某向媒體證實了李娟為了救人倒在了路邊。此后,這起事件開始以“救人被咬”的情節(jié)在各種媒介形式間傳播,“義捐”也由此形成。
而閆某和張宏宇之前本來就認識,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張宏宇的養(yǎng)狗場以前是閆某的養(yǎng)豬場。他向媒體表示,“他(張宏宇)打電話給我,邊哭邊說李娟的治療費用太高,自己吃不消了”,便接受了張宏宇的建議。閆某說,當時張宏宇告訴他,“如果有記者采訪,就說是在路上發(fā)現(xiàn)李娟的”。起初他有些顧慮,但張宏宇告訴他“都安排好了”,讓他按照吩咐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