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游泳培訓機構系江蘇宿遷一家名為菲特尼斯的健身俱樂部運營。在過去3年里,宿遷市體育局曾在多次例行檢查中,均發(fā)現該機構存在安全問題。
江蘇宿遷一名6歲男童在校外機構開設的游泳培訓班第一次上課時,便不幸溺亡。家屬稱,事后看到的監(jiān)控視頻顯示,孩子溺水后曾在水中掙扎14分鐘,卻無救生員或游泳教練發(fā)現,從而喪失了最寶貴的搶救時機。
涉事的游泳培訓機構系江蘇宿遷一家名為菲特尼斯的健身俱樂部運營。值得一提的是,在過去3年里,宿遷市體育局曾在多次例行檢查中,均發(fā)現該機構存在“未按要求配備救生員、急救藥品和救生器材”等安全問題。而最近一次抽檢,就在男童溺亡之前不到一個月。
目前,該健身機構所在地——宿遷市蘇州宿遷工業(yè)園區(qū)方面已成立應急處置小組,責令該游泳館停業(yè)整頓。
涉事游泳館“瘋狂招生”
溺亡男童名叫潤潤(化名),其母親徐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出事的菲特尼斯是蘇宿工業(yè)園區(qū)中唯一一家配有游泳館的健身機構,開業(yè)四五年,在當地知名度也比較高。今年夏天,該機構開設游泳課程后,業(yè)務員在附近超市和多個小區(qū)的業(yè)主群里大肆宣傳,“瘋狂招生”。
7月18日是徐女士第一次帶孩子潤潤去上游泳課。據徐女士回憶,不大的游泳館里擠滿了的孩子和家長,“當時簡直是人山人海”。
游泳館方面規(guī)定,家長不能跟隨孩子一同入內,因此徐女士只能在泳池外等待。
當天晚上七點,游泳課結束時,教練出來換班,徐女士一直沒看到孩子。她有一種不好的預感,趕到前臺要求工作人員一同進入泳池尋找孩子。
徐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警方事后提供的游泳館內監(jiān)控視頻可以看到,當時,泳池內大約有四五名教練,每名教練管理十來個孩子。游泳池內同時有好幾個班在上課,環(huán)境很嘈雜。
監(jiān)控顯示,潤潤在水里掙扎了14分鐘,但這一幕并未能被岸上的游泳教練和泳池內其他成人發(fā)現。當潤潤被找到時,他的身體已經漂浮出水面。
“作為小朋友的游泳教學場地,他們的泳池里深水區(qū)和淺水區(qū)之間沒有任何阻隔,而且泳池邊沒有配備救生員,也沒有為初學的孩子們提供救生圈等物品。”徐女士質疑道,面對如此混亂的管理,菲特尼斯健身俱樂部真的具備開辦游泳教學課程的條件嗎?
三次抽查,均曝出安全問題
家屬向澎湃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由當地事故調查組出具的《菲特尼斯游泳館“7.18”淹溺事故責任認定意見》,初步查明事故發(fā)生是由于健身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規(guī)聘用人員從事教練和救生工作,“現場履職不到位”。
事實上,菲特尼斯健身有限公司早在三年前就被檢查出有安全隱患。
澎湃新聞通過宿遷市人民政府官網的信息公開版塊了解到,菲特尼斯健身俱樂部分別在2017年12月、2019年9月和2020年6月三次在宿遷市體育局“雙隨機——公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攀巖、滑雪、潛水)檢查”中,被查出“未按要求配備救生員、急救藥品和救生器材”等問題。
其中最近一次檢查就在6月19日,距離溺亡事故的發(fā)生還不到一個月。
此外,在2019年9月,因為未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等情況,蘇宿園區(qū)應急管理局也曾對涉事的菲特尼斯有限公司進行過處罰。
據《揚子晚報》報道,目前涉事健身公司責任人吳先生和游泳教練已在當地派出所配合調查。
蘇宿工業(yè)園區(qū)成立的相關事故調查組表示,宿遷菲特尼斯有限公司應對該起淹溺事故“負全部責任”,相關人員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將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責任。
澎湃新聞記者就調查進展和善后工作多次致電蘇宿園區(qū)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崔光全,均未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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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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