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利用藥物麻醉她人,在違背婦女意志的情況下與她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近日,一則女子在深圳自助餐廳就餐遭男同伴下藥,性侵未遂的消息引起大家的關(guān)注,幸虧店員見義勇為“調(diào)包”,使壞人的陰謀未能得逞。
這類事情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出現(xiàn)!日前,西湖法院遠程審理了陳某強奸罪一案,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離開你視線的那杯水有多可怕?這個案例,值得大家認真看看!
陳某27歲,在杭州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務工。2019年12月初,陳某通過交友軟件認識了24歲的女網(wǎng)友小筱。
正常的交友本無可非議,但陳某僅是想通過社交軟件認識異性并發(fā)生性關(guān)系,更可怕的是,小筱不知道此時陳某的妻子已有了4個月的身孕。
在交談中,陳某與小筱兩人以“寶寶”互稱,言語曖昧,卻都認為還沒有到確認戀愛關(guān)系的程度。為了滿足欲望,陳某多次明示或暗示小筱想發(fā)生性關(guān)系,但是每次都被拒絕。這時,陳某想起了自己2019年初瀏覽境外網(wǎng)站時購買的10ml“聽話水”……
第一次下藥:測試
2019年12月24日晚上,陳某和小筱第一次見面。
晚上7時,陳某開車載著小筱來到商場餐廳吃飯,趁小筱上廁所時,陳某將半瓶“聽話水”倒入了小筱的飲料。小筱喝下飲料半小時后,“聽話水”發(fā)揮功效,小筱開始犯困、四肢無力,逐漸失去了意識。
此時的陳某不確定“聽話水”的功效,也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便“好心”將小筱抱出了商場,扶上了車,還操縱毫無意識的小筱用指紋解鎖了手機,找到房東的聯(lián)系方式獲得了小筱租處的詳細地址,將小筱送回家安頓休息。
為了進一步確認“聽話水”的功效,隔天一早,陳某就來到小筱的住處,關(guān)切詢問小筱是否記得昨晚發(fā)生的事情,還要求帶小筱前往醫(yī)院檢查身體,確認藥物是否能被檢測。
小筱對“貼心”的陳某全無懷疑,只覺得昨晚在餐廳突然失去意識也許是近期工作勞累所致,而在醫(yī)院簡單的檢查中也未查出任何藥物因素,這讓陳某再次下藥實施犯罪的“信心”倍增。
第二次下藥:性侵
2020年1月11日晚,陳某揣著剩下半瓶“聽話水”又來到了小筱家中。小筱剛一離開水杯,陳某就將藥水倒進了小筱要喝的熱水里。像上次一樣,喝下“聽話水”的小筱很快出現(xiàn)了反應。
陳某抽煙等待了一會,多次呼喊小筱“寶寶”,確認小筱失去意識、無力回應后,陳某對小筱實施了性侵行為,還用手機拍下了視頻……
小筱第二天醒來時,隱約覺得自己受到了侵犯。晚上,陳某又來到小筱家中確認情況,小筱回憶起上次餐廳同樣失去意識的情形,心生了懷疑,但沒有表現(xiàn)出任何異常。
陳某一離開,小筱便和朋友講述了自己被侵犯的事情和兩次失去意識的經(jīng)歷。在朋友的鼓勵下,小筱到派出所報了警。
經(jīng)檢測,小筱的尿液和藥瓶殘留的“聽話水”中均含有東莨菪堿。東莨菪堿是一種生物堿,可用于阻斷副交感神經(jīng),也可用作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抑制劑,作用較強且較短暫。小筱是被下藥侵犯了。
西湖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利用藥物麻醉她人,在違背婦女意志的情況下與她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被告人陳某自偵查階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酌情予以從寬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
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牢記以下三點:
1、不輕易和陌生人約會,見網(wǎng)友更加要慎重。
2、不輕易食用別人給的或離開視線的飲料和食物。
3、遇到危險及時報警。如不慎攝入麻醉藥物,要及時采取自救措施,可以通過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癥狀得到緩解,并立刻通知家人和可信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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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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