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傍晚,惠州紅花湖東入口下坡段2個女子騎著一輛雙人自行車下坡時,撞傷了正推車下坡的兩名女性,其中一人被撞成重傷,送到醫(yī)院后搶救無效,于3月28日晚死亡。這是紅花湖首例行人被自行車撞倒后傷重不治身亡的事故。
記者昨日獲悉,惠肇事者已經(jīng)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門已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此前,紅花湖管理處在入口下坡處豎有禁止騎車下坡告示,并通過廣播和保安勸導等方式,長期要求騎車者下車推行,但總有一些騎車者不聽勸導,堅持騎車下坡,甚至為此與管理人員發(fā)生口角。
事故發(fā)生后,當?shù)亟痪⒓唇槿胝{(diào)查,昨日,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此案的最新進展,目前肇事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交警部門已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惠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景區(qū)內(nèi)下坡處有警示牌,但肇事者明知故犯或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币虼?,交警部門最終以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刑拘,并提請逮捕追究法律責任。
至于民事賠償方面,警方會根據(jù)責任劃分協(xié)調(diào)民事賠償?shù)认嚓P事宜。如果調(diào)解失敗,受害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訴。
有網(wǎng)友認為因肇事者騎的是雙人自行車,且是租自景區(qū)外的自行車租賃店,租車店應承擔部分責任。有資深騎行愛好者稱,雙人自行車重量是普通自行車的3倍以上,但制動系統(tǒng)卻達不到要求,這個設計根本不科學,下長坡或陡坡時制動根本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