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車、無證駕、超速、逆行、超員、車內向外掉落物品、無證駕駛集一身瘋狂司機,被高速交警部門查獲。3月13日,駕駛人羅某被依法逮捕,成為貴州省內第一起發(fā)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嫌疑人,等待他的或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案件回放
2015年2月7日,羅某駕駛面包車(核載6人)在貴陽搭載20名(其中一名嬰兒)乘客沿蓉遵高速由遵義往習水縣城方向行駛。12時許,在蓉遵高速公路習水段391KM(下行)應急停車帶處停車下客時,被遵赤高速交警大隊巡邏民警發(fā)現。當巡邏民警正準備對該車進行檢查時,不想羅某竟然不服從檢查民警指揮,在右側車門及尾箱還呈開啟狀態(tài)、還有部分乘客還沒來得及下車,而路上也有乘客還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情況下,啟動車輛駕車強行沖撞巡邏警車后,沿蓉遵高速公路往習水縣城方向逃跑。
隨即巡邏民警隨即報告管理組負責人謝輝和大隊指揮中心。管理組負責人謝輝立即指令執(zhí)勤民警繼續(xù)追緝,習水收費站執(zhí)勤民警緊急布控并通知就近的柑甜、二郎收費站實施管控。當羅某駕車行駛至柑甜收費站下道時,看見收費站通道已經人為設置障礙,為逃避檢查,從收費站前匝道處逆向行駛往遵義方向逃跑。
在逃跑過程中,羅某不顧同車人員勸阻,嚴重超速行駛,在限速100KM/小時的公路上超速至167KM/小時,且多次在正常行駛的車輛間穿插、強行超車,致乘客行李不斷從尾箱內甩出掉落在高速公路上,嚴重威脅后車行車安全。車上乘客被羅XX的瘋狂行為嚇倒,驚懼哭泣,車上嬰兒哇哇大哭,孩子母親更是嚇暈過去,其他乘客不斷力勸羅某停車,接受交警檢查,但羅某都置之不理。
在確定逃竄方向后,巡邏民警隨即通知二郎路段因公路塌方正在實施路面施工的單位設置路障,造成交通阻斷。當羅某駕車逃跑至二郎河大橋路段時,遭遇路面施工單位設置的路障堵車,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不得不停車,后被隨即趕到的民警制服。
2、視頻中他一路連超多車
邊逃跑車上乘客的行李還往下掉
在警方提供的一段當時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中,記者看到,當時羅某的車正在路邊上下客,當警車靠近時,他迅速發(fā)動車輛就往前開,當時路邊還站著好幾名乘客,事后詢問有些乘客得知有些是要上車有些是要下車的。在視頻中,可明顯地看到該車的車速非常快,在一段5分鐘的視頻中,他連續(xù)超了10多輛車,在羅某開車逃跑的過程中,車后門一直開著,上面的行李包還在往下掉,但司機并沒有停車,一路上不管是經過隧道還是減速帶路段,羅某都沒有減速,直到在車輛到達一段施工路段,出現車輛緩行時,該車才被迫停下。
“我一路上都在喊司機停車,他就是不聽,整個人都嚇軟了?!碑敃r在車上的一位乘客回憶當時的情形時,還顯得后怕。她稱當時車上連同司機一共坐了20個人,有一名嬰兒,他們都是在金陽客站附近上的車,不少人都是要回習水過年的,當時司機在逃跑的過程中,不僅后門沒關,車速也越開越快,不停地超車,有幾次還特別危險,車也顛簸得不行,由于車上的孩子,受不了這種顛簸,在車上哭了起來,孩子的媽媽也嚇暈了,他們一路上都在喊羅某停車,司機根本就不聽說,要不是后來路上出現車輛緩行堵車,后面的警車從對向車道超過去,將車攔下,還不知道他要跑多久,后果想都不敢想。
車停下來后,整個人都嚇得一點力氣都沒有,腿軟得連站都站不起來,想起來都怕得不得了,以后再也不敢坐這樣的車了。
3、無證駕駛黑車、超速、逆行、超員等影響惡劣
警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將該車進行查獲后,民警立即將該車駕駛人羅某口頭傳喚至遵赤高速交警大隊六中隊接受詢問,發(fā)現羅某年僅20歲,貴州省關嶺自治縣崗烏鎮(zhèn)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主要從事從貴陽往習水方向的非法營運,明明核載6人的小型普通客車,硬生生被其塞進了20人。其涉嫌無證駕駛、嚴重超員、高速公路逆行U轉瘋狂逃離等行為,影響惡劣。
在查看行車記錄儀記錄下的視頻證據材料后,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遵赤高速大隊長盧方懷認為其羅某在車上還有乘客及車門、尾箱呈開啟狀態(tài)下,啟動車輛駕車強行沖撞巡邏警車,采取逆行、超速、強行穿插超車等危險方式逃避打擊,交通違法行為性質極其惡劣,其行為嚴重危害車上乘客、正常行駛車輛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羅某已夠成涉嫌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件,認為該案違法嫌疑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影響巨大,決定追究羅某的法律責任,以打擊和震懾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或將面臨
三年至十年徒刑
在經過前期一系列的走訪、調查取證后,民警全面收集和提取了當天現場遺留的物證、行車記錄儀拍攝犯罪嫌疑人羅某在高速公路上無證駕駛、非法營運、嚴重超員、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甩客、嚴重超速行駛、多次在正常行駛車輛間穿插、逆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視頻資料等證據材料和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大隊按照程序依法移送習水縣檢察院對其進行起訴。
3月13日,遵赤高速交警大隊經習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以涉嫌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犯罪嫌疑人羅某執(zhí)行逮捕。等待羅某的或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了解,這是貴州省內第一起發(fā)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該案件的成功偵辦,有力打擊了嚴重交通違法的囂張氣焰,維護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和暢通,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然而在看守所里的羅某,對自己的行為也非常后悔,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因為承受著非常大的心理壓力,羅某的頭發(fā)也在短短的時間內變白,同時他也稱出來后會找一份正當的工作,再也不做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