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fā)的故意傷害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大批媒體記者聚集到了法庭門外,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用自己的手機展示了一墻之隔的庭審畫面。
半月為她花了近兩萬
案件的被告人叫王云義,今年27歲,四川人。他涉嫌殺害的女孩叫圓圓(化名),22歲,河南人。
“他是我女朋友。”庭審中,王云義說。2012年,兩人在深圳認識。“她是河南人,很漂亮,我很喜歡她。”王云義回憶,當(dāng)時圓圓在酒店陪唱,兩人斷斷續(xù)續(xù)的聯(lián)系。直到2014年年初,王云義再次和圓圓聯(lián)系上,得知圓圓在長沙工作不順,缺錢。他主動給她打了3000元,圓圓因此到深圳和他在一起。
兩人發(fā)生關(guān)系后,王云義更愿意在圓圓身上花錢了,買個手機就花了5000多元。“在一起的半個月,我花了近2萬。”王云義說,讓他沒想到的是,圓圓見他積蓄花光,就離開他回長沙打工了。
2014年4月,王云義到長沙找圓圓。直到花光身上的5000元后他才回深圳打工。兩人關(guān)系不冷不熱,直到8月14日,王云義再次來到長沙。
女朋友竟有固定男友
“我問她是不是我女朋友,她說‘你說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王云義說對方的態(tài)度讓他很傷心,他賭氣說“那就分手”。面對分手,圓圓沒有挽留。不過,一天后,圓圓又主動來到他房間。“她說最近皮膚好是因為化妝品好,不過快用完了。”王云義說,他提出給圓圓買化妝品,讓對方晚上陪自己,對方答應(yīng)了。
“晚上她還要去上班,不然要我給她400元。”圓圓這樣的態(tài)度,讓王云義惱怒了,他責(zé)備對方,“你就是要錢。”話是這么說,但第二天他又給了圓圓1000元。
王云義認為,自己對圓圓一往情深,盡管家境不好,也愿意為她花錢。“那天她打我耳光,讓我滾,我就順手拿起水果刀,沒想讓她死。”說到這里,王云義聲音低了很多。
由于案情復(fù)雜,法院宣布擇日再判。然而,王云義沒想到的是,他以為的女朋友,其實有男朋友。“我小姨有一個交往4年的男朋友,感情一直很穩(wěn)定。她很討厭王某,是對方一直糾纏他。”圓圓的外甥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