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碰到工地上方的高壓線纜,當場觸電身亡,究其原因竟是工地相關負責人員在明知有觸電危險下,依舊沒有采取防護措施。日前,天津靜??h檢察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對該工地負責人付某及技術人員劉某提起公訴。
付某為某施工工地負責人。施工伊始,付某就發(fā)現(xiàn)工地上方有數(shù)條高壓線纜經過。于是,付某找來專門負責施工安全的技術人員劉某一同商議處理??紤]到高壓線纜距離地面還有兩米多高的距離,兩人認為正常勞動應該不會觸碰到,于是既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也沒有向工人們進行安全警示。在隨后施工過程中,3名工人在搬運梯子過程中誤碰高壓線當場觸電身亡。
事后,靜海檢方經審查認定,付某、劉某作為施工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員,在勞動生產中未能按規(guī)定提供勞動防護措施,以及對工人進行必要安全警示,導致事故發(fā)生,其行為已經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在依法對付某、劉某提起公訴的同時,檢方還依據(jù)在審查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漏洞,向該施工單位發(fā)出加強安全管理的檢察建議。
檢察官提示:
工程施工必須做好安全防范,一旦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不僅危害到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相關責任人員自身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