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合肥女律師張娟(化名)被丈夫家暴,砍得全身是傷,其母親也多處受傷,此案發(fā)生在《反家暴法》實施的第二天,當時引起不小的轟動。昨日記者從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張娟的丈夫周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將于近日開庭受審。
進屋后揮錘打人
周某某,1980年出生于安徽涇縣,大學文化。曾因嚴重干擾他人生活于2006年5月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3月2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3月14日被批準逮捕。
據(jù)起訴書指控,2014年,周某某與張娟結婚后,因家庭瑣事曾多次發(fā)生矛盾。張娟的母親曾與周某某、張娟共同居住,因瑣事與周某某發(fā)生矛盾后,周某某要求她離開。2016年2月,張娟帶著兒子和母親,搬至合肥市政務區(qū)一小區(qū)出租房內(nèi)居住。
2016年3月2日,周某某以看小孩為由,強行進入張娟租住房內(nèi),張娟與母親要求周某某離開,周某某卻在進入室內(nèi)后,將大門反鎖,從隨身攜帶的雙肩包內(nèi)拿出一把羊角錘,朝張娟母親頭上砸去,張娟母親向廚房躲避,周某某緊隨其后,后來錘子被張娟奪下。周某某又將廚房內(nèi)一鐵鍋柄砸斷,準備用鍋柄扎張娟母親,又被張娟奪下。周某某便用腳猛踹張娟母親。
隨后,周某某又拿起菜刀,朝張娟母親連續(xù)砍擊,張娟上前奪刀,周某某用菜刀將張娟手部、頭面部、腳部砍傷。菜刀被張娟奪下后,周某某又拿起羊角錘,擊打張娟母親。在爭奪羊角錘過程中,周某某頭部被張娟用菜盤砸傷。
回不到以前那樣
鄰居聽到呼救聲報警,民警趕到后,將張娟與母親送往醫(yī)院搶救,周某某準備逃離現(xiàn)場時被偵查人員抓獲。經(jīng)鑒定,張娟與母親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公訴機關認為,周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系犯罪未遂。
昨天下午,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上張娟。張娟簡單表述了自己的現(xiàn)狀,“身體在恢復,但是想回到以前那樣,可能性不大,后期肯定是有影響的,而心理上需要恢復的更多一些。”張娟說,母親原本體質(zhì)就比較弱,這一次傷害太大了,已經(jīng)經(jīng)過兩次手術。該案將于近期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娟表示將由自己的代理人出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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