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男子因要面子向妻子謊稱有24萬元存款,通過路邊小廣告找人偽造銀行存折,不料卻觸犯刑律。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區(qū)檢察院依法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據介紹,2015年8月,王某的妻子何某文問王某有多少存款。王某為維護面子并隱瞞自己失業(yè)的困境,向妻子謊稱有24萬元。隨后,王某通過路邊的小廣告找到造假人員,以3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本以自己的名字開戶、余額為人民幣245718.93元的假存折。王某拿到假存折后交由妻子保管。
2016年5月18日,因為打算買房子,何某文提議將王某存折上的錢轉到其名下。5月25日,王某和其岳母張某榮拿著假存折來到某銀行的一家支行辦理轉賬手續(xù),王某在銀行門口坦白了買假存折的事,但張某榮不相信,堅持要到柜臺核實。銀行工作人員發(fā)現王某的存折系偽造后,隨即打電話報警,王某被趕到現場的公安人員抓獲。
檢察官表示,王某有購買偽造的假存折的主觀故意,客觀上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并支付對價購買了假存折,其行為已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
佰佰安全網 法規(guī)解析: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偽造金融票證罪指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以及偽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證的行為。 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