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網絡中關于“人販子應不應該判死刑”的討論,日前,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從刑期看,拐賣兒童犯罪的最低刑期高于故意殺人罪的最低刑期。該負責人表示,隨著《刑法修正案(九)》出臺,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將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將有力打擊買方市場。
據統(tǒng)計,從2010年至2014年,全國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案件中,重刑率達到56.59%,接近六成。2009年至今,最高法院先后發(fā)布拐賣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十多件,其中罪責最為嚴重的罪犯均已被判處并核準執(zhí)行死刑。這說明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已對人販子予以嚴厲打擊。
其實,與其事后打擊人販子,不如事前防范。原因很簡單,即便判人販子死刑,但惡果已經造成,比如孩子被拐走,給孩子和孩子的家庭已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有孩子在被拐過程中致死,此時即便判人販子死刑也難以撫慰受害家庭的巨大創(chuàng)傷。
具體到打拐,應思考兩點。其一,如何保護好孩子不被拐走?應該承認一個基本事實,孩子被拐,多與監(jiān)護人過于粗心有關。只要監(jiān)護到位,人販子就難以得逞。當然,一些監(jiān)護人的粗心也有客觀原因,比如忙于工作,或在外打工,將孩子交給老人照顧。兒童被拐案件中臨時看護人大多是五六十歲的老人。老人安全防范意識不足,保障孩子安全的能力不夠,面對精力充沛的兒童,看護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對此,除了督促家長更上心,也應該解決家長面臨的難題,比如善待農民工,通過制度安排保障農民工的權益,讓他們能夠更好地照顧孩子。
其二,孩子被拐后,如何更有效地追查到人販子?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數(shù)據顯示,2012年,公安機關拐賣婦女兒童破案率僅為17%,遠低于國內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為什么差別如此懸殊?另據報道,解救一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平均花費在2萬至3萬元,團伙案件需要幾十萬元,重大團伙案件有的甚至需要上百萬元。目前全國大部分省級公安機關無專項經費。這一狀況需要得到盡快的改變,從經費上大力支持打拐工作。
此外,不能忽略拐賣兒童的其他因素,比如合法收養(yǎng)兒童程序較為繁雜,再比如不少人仍懷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以及計劃生育政策客觀上的束縛等等。此外,有些貧困地區(qū)的人,為了解決生計,居然把生孩子銷售當成生意。最高法相關負責人稱,當前拐賣兒童犯罪出現(xiàn)了一些新情況,突出表現(xiàn)在采取偷盜、強搶、誘騙犯罪的發(fā)案數(shù)量明顯下降,大部分被拐兒童系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繼而被“人販子”收買、販賣。對這類情況,該如何應對?
一言以蔽之,對打拐來說,無論提高人販子還是買方的違法成本,都有必要。但是,諸如提高破案率,尤其是如何防拐,顯然更有必要。
安全網新聞加點料:國外怎么辦?
加拿大
在加拿大,非法買賣未成年人將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終身監(jiān)禁不等。1985年頒布的《刑法典》(Criminal Code)中規(guī)定:
有綁架、嚴重人身傷害、嚴重性侵,或導致被害人死亡等情形時,處以6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處以終身監(jiān)禁;(b)其它情形處以5年以上、14年一下有期徒刑。
美國
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復雜,除了通行全國的聯(lián)邦法之外,各州還有各自的法律。在《美國法典》(U.S. Code)中規(guī)定,販賣人口將被處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者最高可被處以終身監(jiān)禁:違反對方意愿蓄意奴役他人、出售他人使其被迫被奴役、或使他人進入美國并被奴役,將被處以罰金或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死亡,或包括綁架、蓄意綁架、嚴重性虐待、蓄意嚴重性虐待、蓄意謀殺等情形,將被處以罰金或最高終身監(jiān)禁,或同時處以罰金和監(jiān)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