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騰訊網與東方今報聯(lián)合邀請警方首席談判專家、北京人民警察學院教授高鋒前來作客,就我國打擊兒童拐賣犯罪的問題為網友進行深入剖析。
主持人:剛才高教授說丟孩子情況,對于中國的傳統(tǒng)來說,有重男輕女的現象。
高鋒:女兒是潑出來的水,成了中國傳統(tǒng)的孵化。男孩好賣就不用說了,女孩為什么好賣?第一個有一定家庭需要勞力,需要人口,另外一部分把孩子買了以后,把孩子弄成殘疾,比方說把孩子的腳弄斷,灌了東西讓它軟化,通過一個固定的方式,把腳導致一種畸形。像鴨掌一樣。更多的是人為拐賣人口為一定的犯罪現象,讓他們出現在路邊,以贏得更多人的同情。
主持人:等于說路邊的殘疾兒童,可能是來自一些被販賣的女童。
高鋒:這種人口的拐賣,市場所謂的客戶,就是買人口的人,挺麻煩。包括運輸風險性很大。因為嬰兒很幼小,抱在手上。還有一個在列車上、汽車上、輪船上根本發(fā)現不了任何的破綻,結果我們的保安盤查他,這是說是他的孩子,那個是說他的孩子。導致畸形的狀態(tài)也容易形成,所以應該說拐賣兒童,現在已經有了悄然的變化,變化的開始拐賣嬰兒。不被我們警方抓獲,幾乎做的萬無一失。
主持人:作為這種刑法里邊也有這樣的條例,對于拐賣兒童是要判死刑的。像很多人販子也知道自己要判死刑,是什么利益驅使他再去犯罪呢?
高鋒:是金錢。沒有錢就不干了。這些人他除了沒有自己的文化知識,沒有資本金,沒有一級資產以外,還是特別懶惰。因為做什么東西都要花費自己的力量,而人販子是很簡單的。人家都沒有抓著,怎么會抓多我們的頭上了,有一種心理。越多最后經驗越豐富,越不可能抓到。他認為和警察玩了一個鼠和貓的游戲。只要被抓到了,我就認了,如果沒有抓到,我就去干。
主持人:其中還有中轉方,比如說轉賣轉手的情況,作為中間人,是否要跟人販子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
高鋒:一樣承擔。一個是把孩子拐來了,賣給透孩子的人。收孩子的環(huán)節(jié)是一個主環(huán)節(jié)。再一個環(huán)節(jié)就是買孩子的環(huán)節(jié)。僅僅是買孩子雇孩子的人同樣統(tǒng)一,以拐賣人口,同樣受到懲處。第一個這些人有僥幸心理,他認為錢的誘惑更大。
主持人:像買方還沒有規(guī)范它的法律責任?
高鋒:在法律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實際的處理的層面上,我們一旦發(fā)現了哪個村子、哪戶人家,買到了拐賣人家丟失的嬰兒。如果知道是拐賣的嬰兒,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主持人:在未來,法律越來越規(guī)范,買方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高鋒: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有任何理由,用人民幣和貨幣去買人口,也是違反做人最基本的原則。
主持人:我相信昨天新聞播出去以后,很多家長都會想找回自己的孩子。這個認領過程有這么簡單嗎?
高鋒:應該說是很嚴格的。這是我們公安機關也是社會部門以及一般有道德的,也是你們媒體所希望的一件事,但是認領必須要達到幾個:一個對孩子大致的體形和肖像,做一個比照。但是特征不能拍出來,哪個地方有一個大疤,由父母來回答。第二個要做一個基本的審查,把這個計劃發(fā)布出去了以后,所有的父母他的親人來了,首先要說出孩子的丟失的時間、性別、更重要的是身上的特征。因為孩子不可以生下來就丟了。這幾個月由媽媽給他喂奶等等,他身上的面目以及身體上的特點,媽媽應該說得很清楚。來了,說清楚了年齡、說清楚了丟失的時間,特別說到了孩子的特征,這是特點的母親絕對能夠說出來的,然后我們才能夠確定,必須詳細登記,有一個基本的材料給我們,孩子身上的基本特點,這是我的孩子,除去了這個東西,必須和當地政府的蓋章都留清楚了以后,有什么問題我們可以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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