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中被帶了“綠帽子”,不論是哪個男人都難以承受這樣的打擊。然而利用他人過錯,而脅迫對方做事,也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回家發(fā)現女友與陌生男子赤裸在房間內,朱某提著菜刀逼對方寫下15萬元的欠條。然而,女友拿著對方的銀行卡外出取錢時,選擇向公安報警。
得知發(fā)生兩次關系要20萬
2015年,40歲的朱某是吉林省人,兩年前與女子董某在網上相識發(fā)展成為男女朋友關系,平時租住在咸陽市秦都區(qū)馬泉街道辦事處一個小區(qū)內。7月14日下午4時許,外出找零活的朱某回到住處開門后發(fā)現,董某和一陌生男子全身赤裸在房間內,朱某十分生氣,對男子及上前勸阻的女友拳打腳踢,并拿起菜刀用刀側面擊打男子頭部、胳膊,在男子求饒下,朱某讓這名高姓男子打下10萬元的欠條。隨后,朱某詢問女友得知,對方與女友發(fā)生過兩次關系,朱某便改口提出兩次必須給20萬元的要求。高某說:“只能湊15萬元。”手里提著菜刀的朱某,便讓他重新寫下15萬元的欠條。
寫下欠條后,高某給朋友打電話,讓給其卡上打錢,隨后以錢到賬為由要出去取錢,信不過他的朱某予以拒絕,他讓女朋友董某去取錢,高某便將卡交給董某,而朱某將高某控制在房間內。
女友準備取錢時報警
董某外出后選擇直接報警,約半個小時后,民警趕至現場將朱某抓獲。
據警方調查,早在2008年,董某在周至一溫泉上班時便與高某相識,兩人就發(fā)生過關系。董某稱,7月14日早上7時許,她給高某打電話稱自己心情不好,讓對方來咸陽。高某來后開車將她拉到城區(qū)給孩子買書,兩人中午回到租住屋吃過飯后發(fā)生關系。下午4時許,光著身子從衛(wèi)生間出來的高某,剛好被回家的朱某看到。這之后就發(fā)生了高某被逼寫欠條的事,高某給朱某說錢到賬后兩人一起取,但遭到朱某拒絕。“他讓我穿上衣服出去取錢。”董某稱,她出門坐上出租車準備去取錢,“我想了一下還是不應該取錢”。董某便給自己姨媽打了個電話,將發(fā)生的事情告訴姨媽,兩人相約在毛條路見面后,一起到咸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茂陵派出所報警。
近日,該案在秦都區(qū)法院一審,法院認為,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威脅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朱某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減輕處罰。由于朱某女友董某與男子高某對案件的發(fā)生存在重大過錯,酌情對朱某從輕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朱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1萬元。
佰佰延伸閱讀:男子偷情為躲情婦男友掛7樓陽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