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猥褻兒童不僅會傷害兒童人身安全,更會受到相應(yīng)的法律制裁。
“我老公是禽獸。”茂名女子朱某某稱,丈夫龍某某強奸了12歲親侄女,還猥褻自己11歲親生女兒。9月30日下午,記者獲悉,目前,龍某某已被茂名市茂南區(qū)公安分局刑拘。
朱某某說,她與龍某某結(jié)婚18年多,育有一對兒女,其中女兒朱晴晴(化名)2015年11歲。兒子在國外留學(xué),女兒在茂名老家讀書。她弟弟的女兒朱雯雯(化名)平時寄住在她家,與女兒住一間房。
9月下旬,弟弟和弟媳突然告訴她,她丈夫龍某某強奸了侄女朱雯雯。朱某某說,在弟弟和弟媳咒罵龍某某時,一旁她的女兒突然說,爸爸龍某某曾經(jīng)也對她那樣過。
朱某某大驚,9月25日,她和弟弟、弟媳等人報案。朱某某稱,9月25日晚在茂南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她在場的情況下,女兒對詢問的民警稱,在2014年一個晚上,龍某某進入她和朱雯雯睡覺的房間,用手伸入她的衣服里。
9月26日,朱雯雯被父母帶到茂名市人民醫(yī)院進行檢查,被確定為“陳舊性處女膜裂傷。”
9月30日下午,記者從茂南區(qū)站前派出所獲悉,目前,龍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調(diào)查當(dāng)中。
據(jù)了解,龍某某2015年50多歲,在茂名市從事房地產(chǎn)開發(fā)行業(yè)。在他與妻子龍某某的手機短信來往中,龍某某對強奸侄女、猥褻女兒等指控,都持否認(rèn)態(tài)度。
目前,具體案情有待茂名警方進一步調(diào)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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