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駕校中學習交規(guī)時,駕駛員在上車后必須要系好安全帶。事實上,在實際生活中,即便是乘車人,也應該養(yǎng)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以防在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時,盡可能的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
“或許系上安全帶,乘客還不至于被甩車外最終導致身亡?!苯?,蘇州太倉法院在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時,承辦法官不由惋惜道。2014年,毛某在蘇州打出租車,由于沒系安全帶,遇到車禍被甩到車外身亡。由于賠償問題,毛某的家屬將出租車公司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能否認定為“第三者”成為了案件的焦點。
坐在副駕駛未系安全帶,被甩車外身亡
2014年初春的一天晚上,毛某與朋友聚會結束后打車回家。當其乘坐的出租車通過路口時,與右側方向的小轎車發(fā)生碰撞。巨大的撞擊致使坐在副駕駛座位又未系安全帶的毛某當即被甩出車外。毛某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于當天死亡。
事后,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事故中出租車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車輛負次要責任,毛某無責任。
由于賠償問題,毛某家屬一紙訴狀將包括出租車公司與出租車保險公司在內的共計6名被告起訴至太倉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00余萬元。
乘客被甩車外了,能否認定為“第三者”?
庭審中,毛某究竟能否認定為交強險和商業(yè)三責險所指向的“第三者”成了案件的焦點。
出租車的保險公司認為,事故發(fā)生時,毛某乘坐在出租車內,因為事故的外力而被甩出車外,毛某應當屬于出租車的車上人員,因此保險公司只在商業(yè)車上人員險的責任限額內賠償1萬元。
出租車公司則認為,毛某被甩出車外,其性質已經(jīng)不能認定為車上人員,而應當認定為交強險和商業(yè)三責險所指向的“第三者”,出租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yè)險,因此保險公司應當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一審太倉法院支持了保險公司的意見,判決出租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出租車公司提出上訴。該案經(jīng)過二審,出租車公司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支持。最終,法院按照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按照比例,出租車公司賠償了52萬余元。
承 辦法官介紹,交強險的賠償前提是被保險車輛與“第三者”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中明確,第三者是指本車人員、被保險 人以外的受害人。在本案中,毛某與事故車輛分離的唯一原因是兩車相撞而產(chǎn)生的作用力,而非毛某自己的意志離開車內;雖然其置于車外有第三者的外觀表象,但 是在沒有確鑿的證據(jù)證明其被甩出車外后又遭再次碾軋或碰撞的情況下,其不屬于該出租車相對應的第三者。
調查發(fā)現(xiàn):多數(shù)打車乘客不系安全帶
對于此案,法官提醒,司機與乘客都應當遵守交規(guī)謹慎駕駛,同時系上安全帶。那么有多少乘客坐出租車會系安全帶呢?9月17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9月17日中午,記者在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打了一輛出租車,坐上前排副駕駛后,只見前面貼有“乘客請系上安全帶”的字樣,司機只詢問了目的地,但并未予以提醒。
“路程近的,大部分在市區(qū)跑,車速不快,很多乘客都不系安全帶的,沒有大問題,我們也不會過問?!边@名司機稱,只有上高速了,路途遠了,才會提醒一下,但系不系還是由乘客自己做主。
有10年駕齡的出租車司機老王告訴記者,坐在前排主動系安全帶的乘客還是有不少的,但作為駕駛員只能提醒,有的乘客嫌勒住不方便只能作罷。
佰佰提醒:很多人在開車和乘車的時候,都沒有系安全帶的良好習慣。一根小小的安全帶,或許能在生死關頭挽救您的生命,還望大家能夠重視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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