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會被判刑?可能你還會有所懷疑!近日因惡意透支、拖欠發(fā)卡銀行近60萬元,男子被青山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青山男子李金宏今年38歲,2011年初,他在某銀行辦理了張信用卡,同年將該卡的額度提升至人民幣40萬元。至2012年下半年,李金宏使用該信用卡多次透支消費(fèi),但再未還款。至2012年案發(fā)之前,李金宏拖欠發(fā)卡銀行金額近60萬元,其中透支本金35萬元,利息24萬元。期間,銀行多次催收未果,超過三個月,李金宏仍不歸還。之后,李金宏主動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李金宏家屬向銀行歸還了欠款人民幣45萬元。
青山區(qū)法院認(rèn)為,李金宏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考慮到李金宏主動投案自首,系初犯且已經(jīng)償還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取得了銀行的諒解,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記者昨天獲悉,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李金宏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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