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10月12日
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法院
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115萬元。
編輯:武偉偉
10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工業(yè)園區(qū)法院對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蘇州稻香村)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為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
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115萬元。
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115萬元。
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115萬元。
商標圖樣應當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