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一輛河北省牌照的大型貨車在真理道上由東向西行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車輛超載導致失控,在一十字路口右轉時,與一騎電動自行車的人發(fā)生碰撞事故,致使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救治無效死亡。
事故概況
2009年3月2日20時26分左右,王某駕駛河北省牌照大型貨車沿真理道由東向西直行至一號路交口向北右轉時,由于車輛超載導致失控,與沿真理道由東向西直行的騎電動自行車的李某發(fā)生事故,致使李某受傷后,于2009年3月2日20時45分左右在中醫(yī)第二附屬醫(yī)院死亡。
案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jīng)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該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裝載貨物超出限寬規(guī)定,是導致該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近年來,車輛違法超載的情況比較普遍,隨之而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部分車輛運輸單位,特別是部分駕駛人片面追求經(jīng)濟效益,未能充分認識到違法超載危害之多,其中最明顯的是超載對汽車使用壽命危害極大,它可以導致車輛油耗增加,氣缸磨損加大,離合器片燒毀,車架和鋼板彈簧片斷裂等情況。違法超載還會嚴重危及行車安全,嚴重超載會造成爆胎,引起車輛突然偏駛。超載還嚴重影響汽車轉向性能,造成轉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車事故。同時,據(jù)有關部門實驗證明,每超載一噸,機動車制動距離就增加1米。
交警提示
各運輸企業(yè)和貨運機動車駕駛人,要時刻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和交通安全放在首位,按照規(guī)定裝載貨物,確保行車安全。
責任編輯: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