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23時25分,蒼南縣龍港鎮(zhèn)紡織二街230號1間7層民房發(fā)生火災。經調查,火災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此次火災導致主體建筑三層到七層全部過火,燒毀建筑面積約270平方米。
火災概況:
4月11日23時25分,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zhèn)紡織二街一民房發(fā)生火災,事故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
據悉,4月11日23時25分,蒼南縣龍港鎮(zhèn)紡織二街230號1間7層民房發(fā)生火災。接報后,蒼南消防部門于23時30分趕到現(xiàn)場展開撲救?;馂挠?2日0時10分得到控制,1時15分被撲滅,撲救過程中共搶救出4人。經調查,火災造成7人死亡(1人為送醫(yī)院后救治無效死亡)、3人受傷。此次火災導致主體建筑三層到七層全部過火,燒毀建筑面積約270平方米。
事故救援:
火災發(fā)生后,溫州市、蒼南縣兩級政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溫州市市長趙一德以及消防支隊、蒼南縣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xiàn)場,指導火災善后處置和原因調查工作。趙一德要求全力搶救傷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處理善后事宜,舉一反三,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蒼南縣成立龍港“4.11”火災善后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醫(yī)療救助組、善后處置組、事故調查組、維穩(wěn)工作組、宣傳工作組、信息綜合組、隱患整治組等七個工作組,具體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責任編輯:楊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