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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
信用卡詐騙罪(刑法第19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guī),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本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行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xù)費等發(fā)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二、本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jié)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這里的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是指詐騙5萬元以上。至于其他嚴重情節(jié),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偽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屢教不改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公私財物的巨大損失的;因其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等等行為。
所謂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以及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是指50萬元。至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為常業(yè)的;屬于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為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等等行為。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律師在辯護過程中工作的重點。
附:刑法及司法解釋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75次會議、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懲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動,維護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現就辦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復制他人信用卡、將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寫入磁條介質、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偽造信用卡1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偽造信用卡”,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定罪處罰。
偽造空白信用卡10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guī)定的“偽造信用卡”,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定罪處罰。
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50張以上不滿250張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25張以上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250張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情形。
本條所稱“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以信用卡被偽造后發(fā)卡行記錄的最高存款余額、可透支額度計算。
第二條 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張以上不滿100張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數量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50張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的“數量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量巨大”: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張以上的;
(二)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0張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張以上的;
(四)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10張以上的;
(五)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10張以上的。
違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的“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
第三條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足以偽造可進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義進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張以上不滿5張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處罰;涉及信用卡5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量巨大”。
第四條 為信用卡申請人制作、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涉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或者涉及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定罪處罰。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或其人員,為信用卡申請人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分別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xù)費等發(fā)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違反國家規(guī)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 單位犯本解釋第一條、第七條規(guī)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依照各該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所以說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我們應該多加了解信用卡詐騙技巧知識,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的財產安全。已經了解信用卡詐騙常見伎倆有哪些,這都是需要我們去掌握,大家可以關注佰佰安全網上面有很多這樣的知識。
責任編輯:何顯搶
2021.12.23 19: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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